斯旺漫步在鲜花镇的街头,雪在昨夜已经停🟐🜑🁘了。
道路已经铲完积雪,露出地面碎石子铺成的🟐🜑🁘道路。比起她在😃⚗👦大城市见过的石板路,这种砂石路很简陋。但对于一个小镇,能铺设一条砂石路,很有魄力。不管哪个国家,小镇绝大部分都是泥土路。
巡逻队带着微笑,维持新来农奴的秩序,开始发放🕨衣物。
衣物都是厚实的棉衣,没有偷工减料。
不一会,开始有各🂣🐪🂬户农奴,⚴🕤将做好的食物,运送到🕨居住区,通过小镇官员组织的队伍,提供给新来的农奴。
食物份量很足,虽然只是豆子和黑面包🔢🎦,但每🔛人都配了一种贝壳类的食物。
她打听过,这是海鲜,大海赐予领主李斯特的美味食物。昨天晚上,她尝了尝海鲜,口感不错,据说鲜花镇就是依靠海鲜,让所有人都过上了饱腹的生活。从平民脸上的气色,她知道这🁪🈣是真的。
比起乡下农奴常有的菜色,这里🃓的🙓🌍农奴们,脸色红润。🅱🐇
都穿着厚厚的棉衣,干活的时候面带笑容,还能领到一两个😃⚗👦铜板的🇷薪酬。这样的生活,很难相信,会出现在乡下小镇。
不多时,她已经来到小麦屯。
屯里的鸡鸣声此起彼伏,可以看到农奴拿出吃剩的🕨面包屑和😃⚗👦一些小麦麸皮,喂养这些大的小♈🆙🏾的鸡。
她还路过一🃯座养猪场,里面有十几只大肥猪。
一切都显示出,🉤这是一个富裕的小镇,不仅仅是城堡富足、镇上富足,连村庄农屯都是富足的。
“很宁静的乡村。”
她蓦地想起自己的家乡🏗🚑💨,也是在一个小镇,小麦屯这样的村庄农屯,只是更加破败。当地的领主税收太重,索取无度,导致农奴们吃不饱饭。她的家里一样吃不饱饭,父母一合🚪计,就打算把她嫁给村里的瘸腿老汉。
那时她才十五岁。
瘸腿老汉已经五十多,褶皱能夹住苍蝇,看🟐🜑🁘上去随时会挂掉。
鼓起勇气后🃯,她在第二天一早就🃓离家出走了,在即将离开小村的时候,正好听到村头有下地干活的农奴,唱着家乡的歌谣。
“我的老家就住在这个屯,我是这个屯里土生土长的人,别看🔒屯子不咋大🖑👸呀……”
那一刻她的泪水肆意流淌,却决然无悔。
一晃四年。
太多物是人非。
等她终于有能⛿☦🁦力自己改写🔽🆈🍥未来的时候,听说钢🔛铁岭王国又要与雄鹰王国开战,便踏上返乡的路程,准备接走自己的家人。
然而回到家乡后,这里已经满目疮痍。
家乡没有毁在战争中,反而是被一群佣兵屠戮,她的父母尸体已经被野狗🖑👸啃食。但她也得到线🕴索,自己那个小小的妹妹,还活着。于是她一路追寻,从雄鹰王国,追到蓝宝石大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