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将自己伪装得严严实实,🜓来到旁听席的时候,已经开庭十五分钟了。

    这次开庭,双方均由代理律师负责。

    被告律🙃🇫师正提到,《广🌼告法》第38条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但是,并没有规范约束儿童参与广告🋌🗸☱拍摄。

    原告律师反驳道,“然而,童模一般都是计件收费的,他并不隶属于某个特定单位,因为🟥他可能为很多不同的店铺提供拍摄服务,所以,他与企业之间也不一定有长期的固定的工作关系,也可以认为,童模不是企业的员工。

    那么问题来了,童模🊁明明可以计件收费,被告为什么一定要与我方当事人签订合同?”

    被告律师脑🐪🂧子转的很快,立马回道,“童模与企业之间🌘是只是服务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关系。”

    “我国《劳动法🀱》规定禁止招收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原告律师也回答得很快。

    “是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曾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劳动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显然,童模🐪🂧未满16周岁且有经济收入,但是🝍🉻🌞,关键问题就在🆰📋🙏于,如何认定劳动和劳务的界限。”被告律师言语尖锐。

    原告律师接着说道,“是的。被告律师也提到雇佣童模,到底能不能用,按照违法用童工去处理,已经成了一个灰色地带🗟🜵🆝。所以说,童模拍摄服🐜🀯装照片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是劳动呢?”

    被🋧🛱告律师不知道原告律师的意图,模棱两可地说道,“事实上,我国劳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对于何为“劳动”,何为“劳务”并没有明确的定义。”

    “是的。那按照被告律师☃的话来说,童模与企业🊖🐕⛘之间在服务的合同和劳务合同的这🃦🚄段关系过程中,被侵犯了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该怎么定义‘劳动’和‘劳务’呢?”

    原告律师不等被🀱告律师接过话,继🅘🆸🔔续说道,“我方🖴当事人已经明确受到了休息权和健康权的侵害。

    我方当事人在她平时🊁写的日记作业中,多次提到,关于拍摄的感想,👙以及长期的超负荷工作时间。日记的内容里不仅一次提到,拍摄片场中工作人员的不友好,也多次提到我🕐方当事人因为超负荷拍摄导致休息不足,对学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原告律师说完,在大屏幕上播放了关于苏娇的日记内容和🝝🌌♕字迹的真伪鉴定报告,以及苏娇在读校方所提供的视频证据,视频的内容,是苏娇开始拍摄之后在学校的🅲🊜👊上课状🍪🊷态。

    被告律师在播放完所有证据之后,🅘🆸🔔紧接着说道,“以上证据,证明我方当事人在合约期间,已经受到了休息权和健康权的合法权益。

    以及,与我方当事人监护人签下了,在一年时间之内,若我方当事🕀🆣👖人单方终止🈦合约的话,🟥要赔付80万的违约金,这种不平等的合约。”

    在原告律师提供这些证据后,继续与被告律师经过一番唇枪舌战的角逐之后,最终,⚪法官判决原告胜诉。

    从法院出来,两人上了车。

    苏璃激动地抱住🀱楚向北,说道,“老公,太棒了,我们胜诉🔉了。”

    楚向北伸手抱住苏璃,“现在放心了吧,天价违约🖴金还坑不到老公🕀🆣👖头上。”

    “嗯嗯。”苏璃点头如捣蒜。

    苏璃突然想起来🀱那个日记本的事,“老公,那个日记本里的内容,真的是娇娇自己写的吗?”

    “觉得呢?”楚向北挑眉。

    苏璃想了下🐪🂧,说道,“虽然字迹是一模一样,但是我总🌘觉得不像是🕀🆣👖娇娇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