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尺典吧>玄幻小说>嫁给厌世状元郎(穿书) > 第四十二章 我被自己萌杀了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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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议事🟀🚅👀堂,回到家中,吴顺贵的精气神🐍⚌好了很多。

    吴宗睿发生的巨大变化,让吴顺贵欣喜不已,几个月来的郁闷和担心一扫而空,只是刚刚在议事堂的时候,吴宗睿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进入围屋居住,让他有些不理解,要知道吴宗睿已经有了廪膳生员的功名,按照族规,完可以进入围屋🞨🖧居住。

    要说吴顺贵什么都不明白,那也🉷🋻是假的,族长吴顺福之所以煞费苦心,想要让吴宗睿入赘陈氏家族,其实就是担心族🃝长的大位旁落,毕竟吴宗睿的学识远远强于吴顺福的嫡长子吴宗林。

    吴宗林快三十岁了🜳,却一直都是童生,参加了数次的院试,都是名落孙山,可吴宗睿仅仅参加了一次的院试,就高中了,成为了廪膳生员,两相比较,差距自然出来。

    吴顺🙤🌖⚱福已🟀🚅👀经将吴宗林看做准族长,吴宗林也开始参与处理家族🝳🏑的诸多事宜。

    吴宗睿算是横空出世,成为吴氏家族的一匹黑马。🙸🏍

    “宗睿,过年的时候你没有回家,没有去拜祭你的母亲,清明马上就要到了,到时候家族要拜祭祖先,你是不是提前去⚽拜祭一下母亲。”

    “好的,明天我就去拜祭母亲。”

    “💚💘家里早就备下了香烛,明天我陪着你去。”

    “不用,我和文儒去就行了,爹还是忙家里的事情,这几天天气不错,我看家里存有玉蜀黍和大豆的种子,这几天正好育苗。。🏣。”

    “宗睿,什么是育苗啊。”

    看着🙤🌖⚱吴顺贵奇怪的神情,吴宗睿突然明白了,玉蜀黍引进的时间不长,根据历史记载,万历年间才真正引进种植,因为种植技术低下、产量不高,很长时间都没有能够🂧👉🇅推广开来。

    “哦,玉蜀黍的种植,需要首先育🂣🐣苗👭,这样才能够保证产量,种植玉米的同时,间作耕种大豆,这样能够节约土地,也能够让田地的产量更高。”

    吴顺贵听得有些云里雾里,他种了这么多年的田,从来没有听说什么🄘♞育苗的事情,间作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刚刚满十五岁的吴宗睿怎么知道,而且说出来头头是道。

    “宗睿,这些都是你从寒鸣寺学到的吗。”

    “算是吧,爹🞡,您按照我🊴🔟说的做,今年家里一定能够丰收,收货更多🄘♞的粮食。”

    “好的,不过育苗该怎么做啊。”

    “不急,明天去拜祭母亲之后,我详细说说,我记得家里有六亩多地,除🛺♹了其中的两亩水田,其余的都可以🃉🖁种上玉蜀黍和黄豆。”

    “家里不止六亩地了,你考中了生员之后,家族给了我们家十亩地,其中有三亩水田,加上以前的♢🊇🎉六亩地,一共是十六亩地了,这十六亩地在县衙已经报备了。”

    “这样啊,那家里的种子足够吗。”

    “种子倒是足够,只是这些年年成一直不好,田地里收不到多少⛿☡的粮食,要不是家族免去了🜍🀸🁨不少的田赋,根本无法维持了。”

    吴宗睿点点头,吴氏家族有功名的读书人不多,按照朝廷的规定,一名生员可以免去本人的赋税,也就是二十亩田地🃝的赋税,一名举人可以免去家人的赋税,也就是百亩土地的赋税,吴氏家族有功名的读书人,不足十人,能够免去田赋的土地也就是两百亩左右。

    如果能够考中两榜进士,原🛡🝻🐓则上则可以免去家族部田地的赋税。

    大明一朝🟀🚅👀,真正的士绅家族,必须有两榜进士,而且是活着的两榜🜻🇙进🄘♞士,否则所谓的家族,不过是虚有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