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国家
第一条 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本于国🎐🐓民之全体。
第三条 中华民国之领🅂土🔝🁤🇬,依从前帝国所有之疆域。
人民
第四条 中华民国人民,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法律上均为平📐🙿等。
第五条 人民享有左列各款之自由权
一 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
二🙓 人民之家宅,🅪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或搜索;🃦
三 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
四🙓 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
五 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书信秘密之自由;
六 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居住🐽迁徙之自由;
七 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信教之自由。
第六条 人⚚👿🎥民依法律所定,有请愿于立法院之权。
第七条 人民依法律所定,有诉讼于法院之🏃🗜🜛权。
第八条 人民依法律所定,有请🐽愿于行🌀政官署及陈诉于平政院之权。
第九条 人⚚👿🎥民依法🅪律所定,有应任官考试及从事公务之权。
第🙓十条 人民依法🅪律所定,有选举及被选举🏃🗜🜛之权。
第🙓十一条 人民依法律🅂所定,有纳税之义务。
第十二条🔰🄍 人民依法律所定,有🐽服兵役之⚂🎡💥义务。
第十三条 本章之规定,与陆海军法令及纪律不相🌡🀪抵触者,军人适用之🔏。
大总统
第十四条 大总统为国之元🏀🖻首,总🎐🐓揽统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