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尺典吧>玄幻小说>夏娃幻世 > 17章 : 仙族统领
    当我率领🈂🞮这支队伍,重新上路的时候,整支队伍的气氛已经截☟然不同,充满了朝气和坚定。

    当我率领这支队伍,跟孙悟♨空汇合的时候,就连孙悟空都♿🎍露出了惊讶之色,悄声问我,是怎么糊弄的这些家伙,看起来死心塌地。我只能含混过去,然后也不管孙悟空冲我瞪眼,就那么倒头大睡。

    我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休息了,跟血夜叉一路上缠🇤斗,全力催动无魇世界,纵然我有黄金裹尸布能够随时补充魂力和♞🉢🉀生命力,但精神上却早就受不了了,勉强能够跟着大家再多赶一天的路,已经到了极限。

    绷紧的神经稍稍松弛,我这一觉睡😞🂜🏦的昏天🂲黑地,甚至……♿🎍当我醒过来的时候,都不是第二天的早上,而是第三天的中午,我足足睡了一天两夜,还多一个中午。

    终于能饱睡一顿,我也算是恢复了精神奕奕的状态,甚至经过了这一番休息,我觉得自己的山岳巨猿和无魇命魂图都隐隐逼近了突破,只是差了一🌐个契机。

    山🕈岳巨猿虚相很久之前👺,就有突破的征兆,但时至今日,仍旧未能够凝练三阶虚相,我😁⚂也懒得再多牵挂,反正成与不成,也不是多挂心就能多几分几率。

    无魇世界这⛦🜨🄯个虚相,我倒是很有些期待,如果我能够凝练二阶的🂐无魇世界,就能够吞噬虚幻铠甲的其余命魂,修为直追山岳巨猿命魂图。到了那个时候,我甚至都未必还需要山岳巨猿命魂图的力量了。

    我甚至都想过,如果废掉了山岳巨猿的力量,我第一选择肯定是血祭之术,毕竟这卷命魂图,很有可能直达十阶,甚至潜力还远远超过了无⛽☕⚺魇命魂图。

    无魇🞕🔂♘命魂图还得配合赤魃,木魅,尸魁三卷命魂图,才能♿🎍突破☟十阶!

    尤其是,血祭之术并不需要特别的血脉,任何妖兽都能化生血夜叉,人类也可以,可以省去寻找血脉的麻烦。修炼🋢其他命魂图,并且很有成就,再转修血祭之术会进境极快。我完全可以把山岳巨猿命💟📊魂图体系的命魂,都转化为血祭之术的体系,说不定比修炼山岳巨猿命魂图还能跟快突破三阶虚相。

    不过,现在⛦🜨🄯并不是我考虑换命魂图的时候,孙悟空在我醒过来之后,立刻就凑了过来,虽然他什么也没有说,我也很☬知趣的招了招手,立刻就有一头黄金蛮牛飞奔上来,把血夜叉的尸体送到了🐳🃻我面前。

    我不希望有人太多的看到,我手下😞🂜🏦的石头血夜叉,所以换了黄金蛮牛来运送这头四阶虚相级的妖兽尸体。

    我的魂力已经恢复到了巅峰,精神和体力也都恢复到了最强盛的状态,炼🋇🗉制这头血夜叉,倒是有七八分把握♇。

    我先是催动了黄金裹尸布,把这头血夜叉🂲体内的命魂悉数抽取,🂐然后这才把黄金裹尸布收回了手腕上,喷了一口炎气,开始灼烧这头血😌⛤🜓夜叉尸体。

    孙悟空见我开始着手炼制这头妖兽,在旁边摩拳擦掌的,显得很雀跃,他看我催动炎气烧了半天,这头血夜叉也👬没有任何变化,忍不住问道:“你究竟成不成?要不要回到朝歌城求徐河出手?”

    我嘿然一笑,说道:“你找徐河出手,成功几率只会比我♿🎍更低,我这一次得到🔚🁋🄒了孟菲斯的兽神兵系统,徐河可不会这☬套玩意。”

    孙悟空也是见多识广之辈,闻言登时就什么也不说了,就那么盘坐在我身边,喃喃自语,盯着炎气中灼烧的血夜叉。良久,才忽然冒🕎出来一句:“帮我炼制一条大棍,最好能长能短!”

    我忍不住笑⛦🜨🄯道:“孙大哥还真喜🁠欢棍子吗?”🗪🞞🕐

    孙悟空嘿嘿笑了一🞕声,就不再说话,盯着血夜叉似乎更加聚精会神,瞧他的模样,似乎盯得紧一🉫🊐些,就🞌会提升炼制武器的成功概率一样。

    我调整了体内的赤魃体系命魂,同时把兽🂲神兵系统和欧冶子系统一起催动,喷发的火焰登时强盛了十倍。在炎🂮气的灼烧下,血夜叉的尸体渐渐融化,变得又细又长,最后炼制成了一根生有无数花纹的血色长棍🌙⛇😐。

    把妖兽的身体炼制成任何形态,都不是特别难的事情,在黑暗世界炼制武器,最难的就是在成型的武器中开辟命魂。好在兽神兵系统,在这一点🕜🊠👫上别有天赋,我只需要把🖢🔑黄金裹尸布吞吸来的血夜叉命魂,重新灌注进去,就能完成这件工作,根本不用重新开辟。

    随着血夜叉的命魂一一灌注♨到这根血色长棍之中,这根长棍发出了嗡嗡嗡的震鸣,似乎要生出来灵性一般。我顺带把炼制武器常用的几个人造命魂也打入进去,然后一声清喝,这根血色长棍就猛然飞起,🕴向天空射了上去。

    孙悟空登时大喜,一纵身就飞上了天空,探手一抓这根通体赤红,生有无数暗红妖纹的长棍,低喝一声,全身魂力都灌注了进去,让这根血色长棍发出清越的鸣啸🉏🆒🎾,在孙悟空的手中迎空一轮,半晌之后,数公里外的天空,才传出来如雷的爆震,连绵不绝。

    孙悟🞕🔂♘空随手一抹,这根通体如血的长棍,就缩小成了一🏰枚领带夹。

    我并没有恶趣味到,把这玩意缩小后,变成一根绣花针,因为那玩意随身携带实在太不方便了,我估计孙悟空也不会习惯把它塞到耳朵眼里,远不如领带夹,随便🉏🆒🎾在衣服上一夹,也不🗎🚛起眼,又方便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