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据我所知,他倒是个🜒🁦很正派🟧的人。”
“不是,🕿我一点也摸不清他在🔤🂢钻研些什么。我相信他精于解剖学,也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系统,而且也很支离破碎,但是他却积累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足以让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小斯坦弗对⚑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两段介绍不仅🃢🙛让华生提起了兴趣,也让布朗?泰勒提起了兴趣。
接🝱下来是小斯坦弗口中关于福尔摩斯的两件小事为了了解植物碱的效果,把它给他的朋友尝,以及为了证明人死之后的伤痕,用棍子抽打尸体!
这样两件小事,更是🆥👫让布朗🙛对本书主角福尔摩斯的兴趣又浓了一💍🐣🁪分。
终于,随着故事的进展,福尔摩斯登场了,一句话语出🜖惊人“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书里的华生惊奇,正在看书的布朗也惊奇!
只可惜,福尔摩斯没有解释。
再看下去,不一会儿后,他便看🝬🎓到福尔摩🕓🉐斯在解释完他新发现的一种检验血迹的药剂🚘📩后,做了一个动作
“他说话的时候,两眼显得炯炯有神。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是🔢在对许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似的。”
这样一个动作,配合上他口中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
顿时🖓💉🐄。布朗在心里对他的认识从“狂热科学爱好者”转变为了“偏执狂”,而且还🐉♫是一个🐻🅆自负甚至有些狂妄的“偏执狂”!但同时,他也有些喜欢上了这个角色。
福尔摩斯是个充满魅力的角色。
他古怪的日常行为。
他仿佛两个极端一般的知识储备。
他把大脑与知识之♪间的关系比作阁楼与家具之🃢🙛间的关系。
他神奇的演绎法让他仿佛无所不知!
终于,案子来了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
而此时,布朗早已在不知不🙛觉间完全沉浸到了《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世界中去了……
也不知过了多少时间。《血字的研究》看完后,布朗才猛然间回💍🐣🁪过神来,喃喃道:“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原来,福尔摩斯的整个推理过程是这样的……”
就这么自语着。他渐渐难以抑制地露出激动之极的神情,声音也不由大了起来:“跟绝大多数的侦探小说不一样,福尔摩斯破案不靠巧合,而是凭借细致入微的观🏎😼察和严谨缜密的逻辑推理,酷!实在是太酷了!福尔🆌🎊🏖摩斯的演绎法真是太酷了!!”
激动过后。他又是露出一副极为懊恼的表情,道♥👑:“🅯哦,上帝啊!请原谅我!我不应该现在才打开《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我应该在午睡前就看!哦,不,是在吃午餐前!啊,也不对!我今天🁶应该早起去书店买的,这样的话。我就不会到现在才看到这么精彩的侦探小说了!!这真是极大的罪过啊!”
他此刻这一会儿激动,一会儿懊恼的表现,若是落在外人眼里。恐怕是要引人发笑的,但他本人却是丝🖖💦毫不觉。
“ye将故事背景设置在我们英国,实在是太有诚意了!这字里行间透露出的熟悉感,代入感倍增啊!要不是我知道这是本小说,恐怕真要以为有福尔摩斯这么个人了。”布朗满心敬佩地自语道,旋即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叫道:“对了,我要赶紧打电话给我的朋友们!让他们也知道这本伟大的🇶侦探小说!!”
想到这儿。他甚至连剩下四篇短篇都来不及看🃢🙛,便急急地拿🝅🈬🁚起手机。翻开通讯录🔢,给几名好友拨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