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特曼斯一听就心头狂跳,在亚洲如何能与明朝作对?数百艘战舰,荷兰要以战争来决定,那必将全军覆没!
很明显,他的想法还是停留在南海,可朱栩却不是。
“若是商船遇险,或者被风吹到彼此的势力范围,该如何办?若是有商船没有淡水,或者需要修补,恰好彼此的属地在附近,是否要施救?”
普特曼斯皱眉,现在的船只普遍很脆弱,翻船,沉没是常有的事情,按照他的想法,自然是要救,还要大力的救,荷兰每年要失踪几十艘,上百条人命,这不是一艘船,几百人这么简单,他们船上的货物都价值连城,一艘就损失巨大!
“若是遇到海盗,或者其他国家侵袭,我们彼此是否要救援?”
普特曼斯近乎本能就要求明朝必须提供保护,以强大的海军救援,同时表明他们荷兰也会。
“若是对方的商船,商人抢了对方的生意,是否可以动用暴力手段抢夺,以至于开战?”
“我们的交易应当是平等的,税收该怎么办?用什么货币交易?”
“若是大明将武器卖给荷兰的敌人,荷兰是否会有异议?”
“若是彼此对海外属地产生异议,发生冲突,该怎么处理?”
普特曼斯听着朱栩的话,期初还能回答,后面就直接的看着他,心里在问自己:他是不是在威胁我?
不过接下来大明皇帝陛下的话,让他长松了一口气,很快‘据理力争’起来。
第一个是《大明帝国与荷兰共和国的友好条约》,其中对彼此的势力范围进行了划分,确认,并且普特曼斯一再要求朱栩,加上了两国‘任何分歧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完全排除动用武力的可能’。
第二个是《大明帝国与荷兰共和国的贸易条约》,彼此约定了交易的方式,货币,物品,税务等等。大概就是在明朝周边贸易的船只需要有明朝核发的通行证,以大明货币为通行货币,不得与未经明朝允许的国家进行贸易,税务以每艘船货物的千分之一收取等等。
第三个是《海上通行以及援助规则》,第四个是《联合舰队条约》,第五个是《组建联合商行协定》,第六个是《友好援助条约》等等,林林总总,有十五个条约之多。
这些条约都是两人口头在商议,最终的还是要细细推演,并非一时半刻能确定的。
普特曼斯表面上在与朱栩不断的据理力争的谈判,实际上心里大松一口气,甚至于开心。
明国皇帝说的这些,并不苛刻,或者说,在很多地方更像是在保护,让利给他,给了他极大的好处,如果真是这样与明国签订了条约,那么他们荷兰在亚洲依旧可以横行,商贸不但没有损害,还能得到明朝的保护,更加的畅通无阻,更加的安全!
‘这就是明人那种自大的性格,要‘施恩于我’?让我感受天朝上国的气度吗?’普特曼斯神色不动的看着朱栩,心里自语,同时开心的不得了,真要是这样,那简直是天上掉馅饼!
朱栩神色不动,一边客套着,一边慢悠悠的喝酒。
要说开心,真正开心的应该是他!
普特曼斯并不知道日后的荷兰有多强大,也不知道大明海军其实是纸老虎,还无法远洋,更不知道,这些条约看似是明朝在亚洲保护他们,实则上是明朝商船出海后,需要荷兰人的帮助!
很快,马六甲以内基本都是明朝的,除了海盗,明朝的商船可以横行无阻,慢慢的发展;出了马六甲,也可以利用与荷兰人的‘联合商行’为掩护,韬光养晦,积累经验,一面为明朝打下根基,赚取足够的利润,也可以让明朝安稳的度过危险期。
同样的,海军也可以在马六甲以内放心大胆的训练,争取早日可以远航,到时候可以与‘海上马车夫’,‘日不落帝国’进行正面竞争!
总的来说,朱栩希望达到的目标,已经超额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