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汤姆森的能力引起了一些骚动。
但好在有应急预案,这尴尬的局面最终还是被成功化解了。
在专业医疗团队的帮助之下,汤姆森也只是在地上翻白眼抽搐了几分钟而已,等到他冷静下来之后,很快就掌握了自己变种人能力的开关。
而根据医疗团队的推断,以及方墨的分析。
他们很快就得出了一致的结论。
那就是这位名叫汤姆森的青年……他觉醒了一种能够控制部分脑神经丛的能力。
原理的话。
大概是释放某种神经电信号。
通过肢体接触,这种生物电流会刺激大脑皮层和相关受体,强制让大脑分泌大量快乐的神经递质……即多巴胺,进而让人体产生强烈的愉悦感。
简单点来说。
汤姆逊的变种能力是控制爽感。
方墨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立刻就帮对方起好了称号……就叫爽哥。
其实他这能力细想一下还是很微妙的,非常容易误入歧途,就比如他那个叫吉斯的兄弟,现在看他的目光明显都有些点不对劲了,那是一种冲动,探索,渴求,甚至是欲求不满般的可怕神色。
那这方面咱们也不能说的太细是吧?
只能说懂得都懂。
“……”
当然汤姆森或许也清楚这一点。
他明白,自己与兄弟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要说唯一值得庆幸的事,或许就是他还能自己控制这种能力的开关了,至少不会让任何与自己接触的人都爽到昏厥。
不过即便如此。
他的能力还是非常耐人寻味的。
毕竟先前吉斯也说了,汤姆森这能力这可比飞叶子爽多了。
也就是说如果他随便去一个地下酒吧,收费握手的话,大概一晚上赚的钱就足够普通人几个月吃穿不愁了,甚至如果他愿意拉帮结派的话,短短一段时间就能拉起一大堆的经典的美式街头混混。
想象一下他们的帮派福利……
无数彪形壮汉争先恐后的冲过来跟首领贴贴,然后翻着白眼被爽到浑身抽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