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授权?”周不器加以询问,“怎么说?”
“就是一种专利公司的运作模式。”
然后,周绍宁就对美国的专利运作的模式进行了简单的说明。
主要就是两种。
一种,是自有授权模式。
就是以rpx公司为代表,这家公司从外面采购来了大量的专利,却不对外进行授权。谁想使用他们的专利,需要申请成为rpx公司的会员。
其实就是会员制。
付费成为了rpx公司的会员之后,就可以使用rpx公司的所有专利了。他们的专利,只向自家的会员授权,非会员用户就算给钱也不行。
这家公司最强大的部门就是法务团队,就是满世界地找茬,天天不停地发起诉讼官司。
另一种则是全授权模式。
比如interdigital这种公司,也是不断地在市场里高价购买各种各样的专利。把专利买到手之后,就开始对外销售。
所有的专利都明码标价。
其实就是订阅制。
没有会员限制,只要给钱了、订阅了,所有的商家都可以使用。
同样,也要有一个超级强大的法务部门才行。一旦发现谁没有订阅,就在背后偷偷地使用了自家专利,那就等着吃官司吧!
随着国内这些年科技行业的快速发展,吃到的这类专利官司就越来越多了。这些公司可不像微软、苹果、谷歌那样。
你要是侵犯了微软的专利,那种超级巨头很多时候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打官司的时间,早就把钱给赚回来了。
就算打官司赢了,那点专利费可能都支付不起律师费。
而且,这些外国公司为了能在国内把市场做起来,就要广结善缘,不敢在专利版权上过分地较真,采用的是一种委曲求全的态度。
可是,这些专利公司就不一样了。
这种公司主要业务,就是专利生意!
他们不搞研发,从市场中买来许许多多的专利,然后就开始对外销售。对这种公司来说,知识产权就是他们最重要的核心资产。
在专利侵权的事情上,就不可能退让了,要一路追杀、喋喋不休,不惜打到wto。一个厂商侵权成功了,后续的厂商就会跟着一系列的侵权,必须要杀一儆百。
这一类的公司,在国内有一个统称词语概括——专利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