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平江看着什么吃的都想给李芬芳买,李芬芳全直接拒绝的。

    果然是没结婚的小伙子,不会过日子,以后结婚过日子生娃,哪里用不到钱。

    就算…就算给她买蛤蜊油也比买吃的让她开心。

    张平江道:“看着就不是贪嘴的,粗细均匀。”

    李芬芳不满:“什么叫粗细均匀,你会不会说话?”

    张平江觉得自己很客观:“反正胖的地方胖,瘦的地方瘦。”

    “不会说话别说话,大街上呢。”李芬芳悄悄掐了一把张平江的手背,顺便附赠一个瞪眼。

    被掐被瞪还挺乐的张平江,得寸进尺握住李芬芳的手。

    大街上这样握手,李芬芳是不好意思的,但这小子瞧着傻劲十足,暂时不会放开,李芬芳只好装模作样拉着他快步走,同时护住鸡蛋,嘴里还道:“能不能走快点,让你拎东西还不乐意,懒得你。”

    理解了李芬芳的意思,张平江很配合,特意走慢点,让李芬芳拉着他走。

    离开集市李芬芳也没挣开张平江的手,只是嘴巴不停:“都给我抓出手汗来了,八辈子没谈过对象呢?”

    张平江:“我是没谈过对象,我眼光高得很,芬芳你谈过?”

    感觉到张平江话里的不满,李芬芳也不逞口头之快:“没有啊…张平江,如果那天我不去北水村看戏,是不是永远就遇不着你了。”

    她觉得还真是缘分,他们两个不是从小就认识的关系,从小就认识更加不好了。

    今年遇见,从心动到知道他年纪比她小之前,她都把他当一个正常男人看待,现在倒是能当正常男人看,但刚开始知道那段时间,真的没办法接受,觉得他就是个弟弟。

    如果从小认识,都一个村的,她肯定不会接受他,仿佛看着他长大,会把自己当成他的长辈。

    要是家长媒婆相亲介绍的,张平江这种条件,肯定不会和她这样的凑一起。

    相亲也要讲个门当户对了。

    所以一切都是她去看那场戏开始的。

    张平江:“瞎说,你不去我也能找到你,你本来就是我媳妇。”

    李芬芳:“我说都不能说了?”

    张平江:“不能说。”

    李芬芳想了想,也不跟张平江呛声:“说了也没必要,都碰见了,又不能回到过去。”

    “芬芳你还想回到过去?”

    李芬芳:“嗯,回到过去,这样我已经知道以后会成为你媳妇,早点答应你好了,省得这么磨蹭,浪费你时间也浪费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