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画面,放在某乎上就是:请问当年那个你穷追不舍的人,现在怎么样了?
孟宛兮:谢邀,现在正在帮我拎包呢。
哈哈哈!爽!
毕竟是自己最喜欢的人,逛到后面,她还是不好意思起来,问傅屹行:“你走得累不累啊?要不我帮你拎一点吧。”
“不用,这才几步路。”
呜呜呜,这就是传说中的男友力吗,爱了爱了。
“可是我听说,男孩子都是不喜欢逛街的。”
“别人我不知道,我自己的确是不喜欢逛。”
“哦……”孟宛兮有点郁闷地低下了头。
“不过如果是陪你的话,我觉得还好。”
听完傅屹行的话,孟宛兮的心情瞬间由阴转晴。会说你就多说亿点!
忽然,她想到了一个可能,心猝然收紧。“傅屹行,我问你个事。”
“什么?”
“在我忘记的那五年,你是不是和别人谈过恋爱啊?”孟宛兮仰头,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傅屹行很快回答:“没有。为什么会这样想?”
竟然没有吗?她还以为他现在很会来事,是被其他女孩子给调|教过了呢。
她有点难以启齿地道:“就觉得你现在和以前……挺不一样的。”
以前别说逛街,孟宛兮邀请他看电影他都不来,拒绝得那叫一个干净利落。
傅屹行静静地凝视她两秒钟,薄唇轻启:“因为你。”
“嗯?”她有点没听懂。
他的凤眸里似有星辰,心情不错地解释道:“我的改变,是因为你。”
刷刷刷!孟宛兮觉得自己身上被丘比特插了无数的箭,激动得心跳都加快了。
我太佩服我自己了,简直是五体投地。好想摇晃着自己的肩膀问:你是怎么做到的,快教教我!
血拼了一下午,孟宛兮收获颇丰。去餐厅吃晚饭的时候,除了包包,她全身上下都换了新的衣服。
小裙子小皮鞋白衬衫,配上她那张小脸儿,嫩得能掐出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