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尺典吧>科幻小说>榜下贵婿 > 买衣
    痒这东西,越是在意,就发作得越是厉害。

    明舒觉得整个背都在痒,恨不得拿手挠个百十回才舒服,偏偏手腕被陆徜无情扣锁,她一点办法也办法,只能扭着背哭丧着脸:“放手。”

    陆徜没理她,只是催马疾行,不到半个时辰就赶到驿站,明舒已经憋得眼眶泛红,恨陆徜恨得牙痒。好容易等到马车停下,陆徜仍不撒手,急得她咬牙切齿骂他:“混蛋,撒手!”惹得驿站内的人纷纷投来目光,连曾氏也从马车内急匆匆掀帘问道:“这是怎么了?”

    “他欺负人!”明舒扭扭后颈道。

    陆徜已从车上下来,闻言只朝她道:“下来。”

    “好端端的你两又在吵什么?”曾氏忙要打圆场。

    明舒拿下颌蹭蹭肩头——怎么他们以前也经常吵架吗?

    疑惑一晃而过,她的注意力仍被火烧火燎似的刺痒吸走,跟着陆徜跳下马车。陆徜依旧没撒手,连马车也没顾上停,就拉着她往驿站里走,以最快的速度要了间房后,将她推入其中,只朝曾氏道:“阿娘,你替她瞧瞧后背是怎么回事。”

    曾氏一头雾水进了屋中后,他反手将房门关紧,在门口站了会就听到曾氏的惊呼隔门传来。

    “我的天,明舒,你的背……都抓花了!要是留疤可如何是好?”

    陆徜眉头深深蹙起,果如他所料那般,红疹应是蔓延她全背,又被她挠破了。

    明舒那身玉雪似的肌肤从小到大就宝贝得很,夏天怕晒,冬天怕冻,娇生惯养出一身臭习惯。他原来最看不惯她身上这些富贵毛病,如今回想她脖颈上那几道血痕,心里却极不舒坦,恨不能让那些红疹血痕长在自己背上,还她一身无暇肌肤。

    门内明舒发出两声似泣非泣的声音,陆徜不便多听,转身离去,自去打点马车行囊,待到回来时,手里已经握了盒向驿站小厮讨要的药膏。

    曾氏正巧出门,见到陆徜就拉到一旁说话。

    “阿娘,这是才刚向店家要的药膏,治蚊虫叮咬。她那疹子,可知是何故?莫不是车内有虫蚁?”陆徜先低声开了口。

    曾氏看了眼屋内,接过药膏却摇了摇头:“不是蚊虫所致,是……”她顿了顿,又压低了声音,“你也知道,明舒那丫头出生富贵,从小到大吃的用的穿的无一不好,可自打伤后,她身上所穿之物乃是我的粗葛旧衣。她后背上的红疹,是被粗布给磨的。”

    自小穿惯了绫罗绸缎,养出那身细皮嫩肉,怎耐粗布磨擦?况且她昏迷时卧床又久,后背总闷着,一来二去,渐渐就磨出红疹来。

    “那这药……”

    “这药只能止痒,我一会再去附近看看能否摘些草药给她沐浴,但这些怕只治标不能治本。”曾氏道。

    “知道了。草药我去采,辛苦阿娘先给她上药。”陆徜点下头,很快转身离去。

    ————

    陆徜的草药采得很快,又向小厮借了厨房烧水,没多久煮好的药汤就送到净房中。明舒起先被他无情铁手折磨得还有些委屈,待看到那热腾腾的药汤,便又说不出话来。

    “都是清热败毒的药,能缓缓你背上的疹子。来,我帮你。”曾氏挽起袖子试试水温,觉得没问题才回身帮她。

    明舒任她替自己褪下泰半衣裳后才忽然反应过来,自己似乎将曾氏的帮忙视作理所当然的服侍,仿佛从以前到现在,她就是那么生活的。

    “我自己来吧。”她捂着胸不好意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