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雪来得快去得也快,第二天就风停雪歇,第三日见晴,只不过外头积雪太深不便行车,陆徜等人与陶家镖队被困在这荒山野岭足五天才重新启程。
明舒已经和镖队的人混熟,尤其陶家那个小郎陶以谦,听完明舒对那夜险境添油加醋的描述后,对兄妹二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只把明舒当成行侠仗义的女侠,就差没拉着两人拜把子。
“上路了,你消停些!”陆徜看不下去她这么忽悠人,都登上马车临出发了,那陶以谦骑在马上还依依不舍得望过来,不知道的以为他们才是兄妹,令人看着着实不快。
“多个朋友多条路嘛。”明舒把曾氏扶进车厢后转头出来,在陆徜身边坐下,冲陶以谦挥手。
马车才刚起步,走得本缓,可陆徜手中长鞭“啪”的一甩,马儿突然疾步纵出,车身狠狠往前颠去。明舒被颠得歪在陆徜手臂上,“诶”了半天才扶着陆徜的手臂坐定,怨道:“阿兄,你做什么?”
陆徜朝后看了眼,他这小破马车已经一骑当先把陶家镖队甩在后面,那陶小郎人影都快不见,他心情才轻快起来,道:“赶车。你要坐不惯就进里头去。”
“我不。”明舒头脸包得紧,和陆徜一样包得只剩眼睛,眼尾挑起,挑衅他,“我陪你驾车,你给我说说我的过去呗。”
“说什么?”陆徜目不斜视,手已勒住马儿,让马车稳定下来。
“说……咱们以前住在哪儿?”
“江宁县长康巷老槐树底下。”陆徜道。
“那我以前是什么样的人?”明舒又问。
陆徜闻言转头,恰她正拿手托腮望着他,清眸如洗如同稚子,他便记起从前。他与她相识了十年,看着她从垂髫稚子慢慢长成豆蔻少女,可若问他她是什么样的人,陆徜却也答不上来。简家财大气粗,她自小锦衣玉食,出入皆前呼后拥,身上总有一股子高高在上的矜贵气息,会让人清楚看到来自贫富的差距。他必须承认他对她有些偏见,以世俗的目光将她当成颐指气使的富家千金,以至忘记了许多年前的初逢,她的小脑袋从她母亲背后钻出,冲腼腆的他笑得满脸灿烂,大大方方地说:“小哥哥,我是明舒。明舒,就是月亮,阿娘说我是她的小月亮。”
那年他九岁,自己也才是个孩子,竟被她惊艳,觉得天下怎么有这么可爱的女娃娃,粉雕玉琢的模样像天上仙女。那时他想,如果自己长大以后,要能娶个这样的媳妇,该有多好?
“阿兄?阿兄?!”见他迟迟没回应,明舒用力拍了下他的肩。
陆徜猛然惊醒,对上明舒的眼方觉自己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儿时心思岂可当真?
“这个问题你需要想这么久?”明舒狐疑盯着他。
陆徜庆幸自己戴着风帽,否则被她瞧出端倪可太丢脸。
“我在想要怎么委婉地告诉你,你从前是个混世魔王。”他斜瞥她正经道。
“我?混世魔王?”这话一听就是陆徜拿她寻开心,明舒是不信的。
“嗯。和人打架,带头闹事,上树下水无所不为……”陆徜边说想,唇角的笑意被风帽挡住,只有微弯的眼叫人看出几分端倪——他沉浸在回忆中,心情很好。
都是明舒母亲过世之前的事,那时两小无猜,情分犹深,他街头厮混,她混世魔王,都是招猫逗狗惹嫌之辈。他被人欺凌,她双手插腰带着府中家丁挡在他前面,豆丁大的丫头,就知道替他出头了,和人撕得天昏地暗,最后还得他善后……如今想来,遥远的记忆竟鲜活如初。
细细思来,她的改变在她母亲过世之后。想来那是段很艰难的日子,简老爷对她再好,也取代不了母亲,偌大简家又只她一个女儿,家产、承嗣这些原本成年后才需要考虑的事,忽然间重重压来。她走出去,就代表着简家,不能让人指着她的鼻子骂她“有爹生没娘教养的野孩子”、“商贾之家的孩子果然粗鄙,上不得台面”,人慢慢就变了。他也不大去简家,隔了很久再见,她已经是个有模有样的千金大小姐了,真的成了天上那轮遥不可及的月亮。
若搁从前,他是万不能再见到这样的简明舒,一场失忆,倒唤回她稚子天性。
“阿兄,你在偷笑!”明舒的脑袋瓜子向来和常人不同,不追问旧事,反盯着陆徜的眼直看。
陆徜笑,那是多稀罕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