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程家就和到了自己家没什么区别,程家的老宅子里,有一处院子就是专门留给云烨的,辛月,那日暮,小铃铛带着孩子直接就去了那个靠近后花园的小院子,太熟了,就像从外地回来的晚辈,给长辈请过安之后就乌泱泱的全跑了。
老程之所以喜欢云家人来,就是看在这一点,所以看到云暮骑着大狗追杀仆役丝毫不以为杵,反而笑的更加大声了。
处默的老婆清河公主出来见过云烨之后,就去了小院子找辛月,手上还拿着一大沓子账簿,见云烨奇怪,程夫人就笑着说:“家里的生意婶婶都交给了德贤处理,她刚刚接手,还不怎么熟悉,看样子是要找辛月商量,你们男人家谈事情,我也去看看两个孩子。“
程夫人出了门,程咬金又把处亮,处弼撵了出去,这才小声的问:“小子,这次你抓到了大鱼,为什么又放跑了?别搪塞老夫,你的性子老夫清楚,如果没有别的原因,你会在第一时间下杀手,哪里会给他逃走的机会,说说。“
见程处默也把脑袋凑过来,云烨把茶碗放在案几上小声说:“小侄原先以为他们只是一小撮人,就打算顺藤摸瓜将他们一网打尽算了,谁知道交手之后才发现,这些人的势力非常的庞大,关系盘根错节,咱们惹不起,家里还有一大家子人呢,把他们往死里得罪,没好处,伯伯,千万不要小看这些人,他们的手段狠辣,做事不拘一格,如果不是小侄这次把他们拉到我擅长的领域里作战。谁输谁赢很难说。
用我的长处去对付他们的短处,就是寒辙为什么会失败的原因,他们最擅长的就是躲在暗处掀起风雨,而不是和小侄在商贾之道上争锋,最可笑的就是居然跳出来组织了军队,和我这个职业将军比拼实力,这是取死之道。
两只老鹰就能让长孙冲这样的悍将差点没命,这样的手段不用,偏偏自寻死路,您不知道。当我发现他们的势力非常的庞大之后,就果断的放弃了武力之争,我请寒辙吃了一顿饺子。又对他礼遇有加,收敛了他的兄弟,就是要把争斗限定在君子之争上,寒辙已经浮出了水面,是我们最了解的敌人。如果贸然把他杀死,敌人就会再派人出来,我们对敌人一无所知,才是最可怕的。
处默你记住了,一旦发现你的敌人是那一群神人,就立刻抽身。千万不要和他们起纷争,做兄弟的明白告诉你,你玩不过他们。也玩不起。“
老程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见程处默还有些不愿意的样子,兜头就是一巴掌,怒声说:“这些话也就是你兄弟才会对你说,小烨把这些话对长孙冲都没说。你不好好听着,不服气什么。就你的脑子,去和那些人争斗,先给我生个孙子才行。“
云烨见程处默点头答应,这才把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讲了一遍,听得老程一阵阵的吸凉气,当云烨说到用木球诱杀了两个憨奴,抹了一把脑门上的对云烨和程处默说:“那就是黄巾力士,这种人总共出现了四回,第一次是搥杀魏国大将晋鄙,第二次就是博浪沙锤击秦始皇,第三次出现在屠睢酒宴上,他被人在满堂宾客中用铁锥击为肉泥,第四次,嘿嘿,小烨,就是在你这里,前三次每出现一回,天下就会大乱,只有你这次悄无声息。
魏天珏这个人老夫知晓,乃是晋阳大族中最有为的一个,尝以勇力自居,传言他熟读兵术战策,在李绩军中也多有功绩,谁能想到会落得如此下场。丑牛,不可小看,小烨不可自满,小心谨慎才为上策,能不和他们结下死仇就不要结。
陛下当年在洛阳城下破阵之时就听说有异人相助,不知道和这些人有没有瓜葛,陛下从未说起,我们当时新降,只是隐隐听说,老牛不一样,你去他家的时候问问,不过估计不会告诉你,对老夫他都没漏过口风。“
程处默眼中的向往之色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力士搥杀晋鄙,张良博浪沙惊天一锤,无不是让人血脉喷张的英雄故事,只是这回力士要干掉的人是自己的兄弟,就难免有些遗憾,作为武人,程处默最喜欢这样的故事。
“别用这种眼光看我,我没干伤天害理的事情,伯伯刚才说的那几个人也未必是坏蛋,只是需要才会有人去杀。”
程处默这才收回目光捅捅云烨说:“下回再见到那些力士的时候,记得喊我,我也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猛士才能做下这样激动人心的事。”
“想都别想,反正我见到这种人出现的时候第一时间就会跑路,听刘方说,那些家伙悍勇绝伦,而且很容易误伤他人,听说小鹰杀掉的那两个家伙就靠着两截铁链子,就把三四十个悍匪在瞬间砸成了肉酱,场面恶心至极。”
老程叹口气,拍拍程处默的肩背说:“老程家出不了小烨这样的孩子,只能出和我一样的种,明知道危险,还是想去看看,不要说处默,老夫都想见见这样的豪杰。”
一时间三个人都沉默了,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神人的事情能够告诉老程,做贼的事情还是算了,一旦被老程知晓,就会挨骂,提着刀子上门去找禄东赞的麻烦老程一定会鼎力相助,但是躲在地道里偷人家的钱财这么猥琐的事情,老程绝对反对尽管他早年间做过响马。
在细柳营东边不足百丈的地方,吐蕃人高高兴兴的柳树林子边上嬉闹,两个人在捉对摔跤,周围围满了看热闹的人,地上的酒坛子已经堆了老高,很多人都把老羊皮袄褪到腰间,露出黑黝黝的胸腹,大声的为自己看好的摔跤手鼓劲。
地底下的黄鼠非常的忙碌,吐蕃人带来的财宝真多啊,最难得都是些天然金块,银块,玛瑙,玉石,经过他多年练就的贼眼来看,都是难得的上品,这样的好东西都被随随便便的装在皮口袋里,拿起来实在是太方便了。
老江和七八个老兵已经跑了五六趟不但要把财宝运回去,还要再给皮口袋里装满石头,很是忙碌,忙点不算什么,但是到处都是瞪着眼睛的骷髅就让人遍体生寒,如果在地面上,见惯了死人的老兵自然不在乎,但是这里是地底,可以说是阴间,是人家的地盘,自然心里发寒,整支队伍里只有黄鼠好像非常的享受,地墓里腥臭的气息让他不由自主的回忆起以前的光辉岁月。
皮口袋里的宝贝已经换光了,现在就剩下那几口大箱子,不用说,最珍贵的礼物一定都在箱子里,说不定这是献给陛下的贡品,可是侯爷说了一根毛都不留给他们,这句话黄鼠非常的喜欢,从洞里小心的钻了出来,门外面就是守卫,整间屋子黑洞洞的,摸摸箱子上面居然上了锁,不过这难不住黄鼠,这种锁头只需要一根铁条就能破开,刚刚打开一个箱子,就看见地洞里又冒出一个人头,还蒙着脸,惊得黄鼠差点叫出来,却被那人捂住嘴巴,拉下面巾之后才发现是狗子。
俩人比划了几个手势,就各忙各的,大块的玉璧铺满了箱子,还有何很多的画轴,现在顾不上了看,统统拿走才是道理。白玉璧装在吊篮里怎么看怎么招人喜欢,不知道吐蕃人从哪里弄来这么多的玉璧,不过手工就不敢恭维了,上面刻满了稀奇古怪的头像,青面獠牙的像是恶鬼。
两个人办事要比一个人快得多,等到箱子腾空了,黄鼠就要走,却见狗子挤眉弄眼的无声怪笑,一个骷髅从洞里探出头,狗子抓过来放在箱子里,又把没有散开的骨骼小心的拿过来全部摆好,拼成一个完整的人形,最后把两只一动不动的大老鼠放进骷髅里,这才合上箱子。五口箱子全部如法炮制之后,黄鼠清扫了脚印,狗子拿着两只全是骨骼的脚掌不断地在地上按出脚印,然后装进口袋,这是孙思邈的模型,用完了必须还会去,要不然会被老道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