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孤台(2)
死不了一面派两个边兵拿一小口袋青盐去牧民那里换干牛肉和羊羔子,一面把商成和几个校尉请进指挥所。
说是指挥所,其实就是座用土坯木桩砌起来的茅草屋,简陋破败就象一座多少年没有香火的小庙。大概是当初为了遮风雪避严寒,偌大一间房除了一扇厚木板门,连扇窗户都没有,晦暗幽深得差不多和黑夜差不多。幸好屋子正中的火塘里还有稍许红光,勉强能让人把周围瞧出个大致轮廓。即便是这样,一个校尉还是被地下的一块大石头绊了个趔趄,一连踉跄好几步,要不是苏扎手快拽了他一把,说不定这倒霉家伙能一头撞到商成的背上。
没有其他指挥所里惯常看见的笔墨砚台,桌案上也没文书,就只有一张旧桌案,一把破木凳,还有几块围着火塘胡乱堆放的大石头,这就是指挥所里的全部摆设。死不了把瘸腿木凳拽过来,抻袖子把凳子上的灰土掸了好几遍,又压着凳面试看能不能座稳,就听咯咯吧吧几声响,绑在一条凳子腿上的细麻绳应声而断,三条腿的凳子一歪就倒在火塘边。
死不了一下突然患上牙疼病似的咧开了嘴。
商成倒没在意,随随便便在一块大石头上坐下,又朝几个几个校尉招手说:“这石凳子不错,暖和!来,不拘束,都坐下。史校尉,你也别站着。你这个主人要是不坐,我们这些做客的人也只好陪你一起站了。”
死不了苦着脸说:“大人,你看这,这……”
商成无所谓地摆摆手,问他:“刚才你派去牧民那里的两个兵,我看着好象不是咱们中原人——是混血……是胡人?”虽然那两个边兵也是黑头发黑眼珠,可他们的脸部轮廓比平常人粗糙得多,广额深目四方下巴,鼻梁又细又高,一看就觉得不象是东方人。
死不了笑起来。来孤台的不管是谁,头一眼看见那两兄弟都会这样问。他朝火塘里丢了几块干牛粪,拿根木棍戳弄着火堆,说:“他们不是胡人,是正正经经的赵人,十多年前从西陇发配来的……”
“西陇?是西陇卫?”
“西陇卫原州府的。”死不了点了下头,说,“都姓莫,是一个户族的叔伯兄弟。听他们自己说,祖上不是中原人。好象是唐朝的一个高什么的将军,在极西的一个什么地方……”他拧着眉头使劲想着那个地名。一个校尉插嘴说:“是不是高仙芝?在北廷打的那一仗?”
“对!好象就是这个高什么的将军!就是他带兵在极西的地方和人打了两仗,然后就当了个什么什么王。莫家兄弟的祖上当时是在敌人那边,那个什么仰,仰仗天朝一心向汉,听说要和中原朝廷打仗,马上就带兵向高将军投了诚,还向高将军指出敌人的破绽,所以立了很大的功劳,最后当上了叫什么越骑的大军官。后来打完仗,就定居在原州了。”
也不知道是死不了嘴拙,还是他说书的本领欠佳,反正一个本该曲折离奇的故事被他讲得不清不楚,火塘边坐的一圈听众里一半的人还是迷糊懵懂。好在商成对唐朝的历史比较了解,也知道盛唐天宝年间大将高仙芝在中亚打的那几场战役,凭着记忆两相比照,勉强算是听明白了。不过他记得当时高仙芝的对手是大食军队,莫家两兄弟的长相却更象是欧洲地中海沿岸的希腊人或者意大利人;这似乎有点对不上号。但他马上想到,死不了讲述的故事可能也不是事情的本来面目,而是莫家人在故意夸口,兴许他们的老祖宗并不是阵前倒戈,而是被阿拉伯人裹挟上的战场然后又做了唐军的俘虏。
他伸手烤着火,又问道:“他们俩是犯了什么罪,被发配了来了咱们燕山?”
“那俩笨蛋,两笨蛋……好赌,输急了就去别人家偷东西,结果,结果……”死不了咧着嘴吭吭哧哧笑了半天,才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结果被人家察觉。天黑,看不见道,俩兄弟又一心只顾着逃命,慌不择路,一头就栽进粪坑里,被人守在坑边吃了一夜的大粪……”
几个校尉听完都笑起来。
商成也是一个莞尔。他随口问道:“他们去偷什么?”
死不了的神色一下变得古怪起来,半天才扭扭捏捏地说:“他们,他们是去……偷牛。”
一个甘植寨的校尉笑着揶揄他说:“死不了,你咋不和大人说说你的故事?”
死不了横了那校尉一眼。他是快二十年兵龄的老边兵,虽然勋衔低,只是个不入流的从九品,可在留镇边卫两军里资历比他还深的人基本没有,所以压根不憷这些八品校尉,地上摸了块牛粪随手朝那军官扔过去,嘴里骂了一句粗话说:“我有个屁的故事值得说道!”那军官略一偏头,牛粪砸在另外一个军官腮帮子上,又惹来众人一通哄笑。
商成想起来了,来的路上别人和他提过,死不了发配来燕山的罪名也是偷牛,就是当时这些军官在他面前说话不敢太放肆,他也没心去细问,所以也只是泛泛而知。看死不了的神情不象是真正着恼,就笑着说:“吃晌午还得等半天,不如就听听故事。史校尉,你说说看,你这牛是怎么偷的?我可是听说,你从来都说自己是被冤枉的。”
“就是冤枉啊!”死不了没说话先叹了口气,“我是真冤啊……”
死不了是平原府杞县人,没有大名,因为在户族里排行十七,所以小名十七也就是他的大名。他家在当地也算是个中户,兄弟虽然多,可土地也不少,他十六岁讨老婆分家另过的时候,还从家里分了三间房和几亩地。有房子有地,他的光景虽然称不上殷实,可屯里有粮柜里有钱,至不济还能从爹娘那里讨几文钱应急,再怎么也不会饿肚子,所以小两口的日子也过得和和美美。他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有一桩事不好——太贪酒。别人好酒是有事没事喝上两口,他却是见不得那东西,眼睛一看见黄汤脚下就走不动道。小两口十回争嘴里九回就是为了他这好酒的毛病。东元二年的春天,他一个嫡亲的弟弟入赘邻村,他跑去吃酒席,从晌午一喝就喝到傍晚,直到太阳落山才偏偏倒倒上路回家。临进本村的时候屎尿急上来,就跑到路边僻静处去解手,谁知道轻松下来居然左找右寻都找不到自己的裤腰带,醉眼迷朦之间晃眼看见树上挂着根绳,顺手就扯来拴在腰上,这一拴,就拴出了事……
到现在,史十七提起这事还唉声叹气:“我当时酒劲上头,哪里还看得清楚绳子的另一头拴着一头牛?我前脚进家门,后脚牛的主人就引了一帮人来抓贼。大家给评个理,我这是不是偷牛?是个明白人就该知道,这不是我有心要去做那种见不得人的事,连杞县衙门的县令大老爷都明白我是冤枉的……”
商成默然半天,喟叹了一声问他:“偷牛不算什么大罪,打几棍子枷上几天就算完,怎么就判了充军戍边?而且,既然官府都知晓你的冤屈,怎么还把你办成了发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