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面里的女人面容苍白无神,宽大的病号服越发让她显得瘦弱。
路北岑一直关注着朱文雅,此时她双眼发红,双手攥成了拳,很显然,画面里的那个女人就是她一直要找的人。
女人带着惶恐的声音从电脑里传了出来:“那个,姐姐,我,我是王怡芳,对不起,我知道我这声对不起来得有点晚,但是我那时候真的不是存心的,这几年我躲在外面,其实也很害怕,很难过,我是真的压力很大,这两三年,我一共流产了三次,这一次还宫外孕大出血,我经常都会想,这可能就是我的报应,呜呜呜……”
画面里的女人哭得很悲切,朱文雅也从最初的愤怒,变成现在的泫然若泣,其实更像是知道仇人也过得不好之后的一种释放。
许久之后,女人带着哭腔的声音再次传来:“姐姐,我看了电视,知道我逃不脱,我也不想逃了,本来我是想当面跟你说声对不起的,但是我现在身体实在不允许,我算了下时间,能不能求您,重阳节的时候,带我去阿姨的坟上上柱香,我想给她磕几个头,我,我,呜呜呜……”
不管这是导演出来的,还是有人写好了词让王怡芳照着说,起码她的眼泪是真的,她的后悔是真的,她的惶恐也是真真切切的,现场的人,都能感知到她确实是想去拜祭朱文雅的母亲。
尽管朱文雅在执行法官的调解时,有些生气地叫嚷:“她那是诚心诚意想去拜祭我母亲吗,她其实就是害怕报应,觉得是我母亲死不瞑目,冤魂难消,他们家现在想八万块钱就把事情了了,这是想解决问题的态度吗?”
朱文雅的话,法官无从反驳,只能劝说:“我们现在是把被执行人的意思转达给你,你可以考虑一下,我们反复跟他们做了工作,但是看样子实在是拿不出这么多钱。”
紧接着,法官又把王怡芳现在的生活状态和事发后这段婚姻说了一遍,又接着道:“他们凑的这八万块钱里,只有两万是被执行人夫妻的钱,其余都是借的,她丈夫也说了,如果你不同意这种方式,那就先付你两万,以后每年再付两万,直到付清为止。”
“我们考虑到那样时间线就会拉得很长,你每年都要为这个事烦心,她丈夫也只是个装修工人,并没有固定收入,他们没有一上来就这样说,而是先提了个尽力能凑的数目,也算是比较诚心了。”
“那他为什么不先付八万,然后每年再付两万?”朱文雅问道。
“这个问题我们也问了,他说那样他可能就要同时还借款和被执行款,他能力有限,实在负担不起。要不你再考虑一下,反正是谈嘛,你也可以提出你的想法和意见,最后还是要你们双方都愿意。”
朱文雅打了电话给父亲,商量了一番之后,给出了一个新的调解方案,12万一次性解决。
最后这个谈判从12万一次性解决,再到10万一次性解决,唯一的追加条件是当年重阳节,王怡芳跟朱文雅一起去祭拜死者,至此,双方达成和解,但是根据朱文雅的要求,协议要在重阳节当天再签,并且要求对方在当天一次性把十万块钱付清。
夏明华也代表夏明辉提了一个要求,希望在电视和报纸的镜头里,不要出现夏明辉的镜头,这会给他们以后的生活带来不便,而且王怡芳虽然有错,现在也想从头开始,总要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
路北岑和报社记者作为媒体人,当事人提出要求,法院也觉得这个要求不过分,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路北岑点头表示同意,但是同时也提出:“我们媒体有配合法院打击老赖的责任,当然也希望你们能够履行今天的承诺,毕竟这些我们都已经拍摄下来了,在报道的时候可以进行处理,但是如果依旧做老赖,我们还是会如实报道的。”
夏明华当即拍胸脯打包票:“他们两口子肯定不希望事情闹得更大,现在他们家庭住址都已经登记了,到时候法院执行的警车开进去,那我们夏家以后还怎么做人?而且我们夏家一向是遵纪守法的,我爸爸以前就是一名常驻基层的法官,我作为他们的堂哥,也曾做过相关工作,肯定不会容许他们知法犯法的。”
当天,都市频道的新闻里发了一条简讯,报道了老赖王怡芳在媒体的报道下,已经主动联系了曲湖区法院执行局,但是因为身体原因,需要过一段时间到案,双方已经就赔偿问题达成初步协议,王怡芳承诺会在重阳节当天祭拜死者。
第二天的中江都市报刊登了差不多的内容。
两家媒体都按照当事人要求,对画面做了剪辑处理,王怡芳的亲属都没有出现。
虽然说这件事还有个句号没有画完,但是路北岑、林菲和薛峰,都有一种说不出的自豪感,毕竟这就是民生新闻的社会价值,作为一个记者,还是很有成就感的:我们做的工作,除了潜移默化的感染,还有更加直观的效果!
新闻部审稿的主编把这件事报了上去,当然路北岑也第一时间把情况汇报给了岳长虹。
祁总在机房碰见岳长虹,笑呵呵开玩笑道:“长虹啊,这次当事人要是送锦旗,那就是真正的军功章有你们的一半,也有我们新闻部的一半了。”
专题部的稿子虽然还没播,但是岳长虹肯定也是乐得看到这样圆满的结局,立即就点头道:“我们要谢谢新闻部同事的大力协助,真有锦旗,也应该挂在新闻部的墙上,我们有个完美的稿子,就是最大的收获。”
其实送锦旗这种事情,对于电视台来说,经常都有发生,不过是电视人从来不会把镜头对准自己的同事和送到自己单位的锦旗,自己吹自己的牛,不太讲究,锦衣夜行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