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於这种人,孙杰也没有什麽想说的,直接让卢象升按照章程办事,按照法律办事。
像这种突发事件,一般来说都要从快从急从严,一个临时法院建了起来,两天之内,完成案件的神蹟,审判,以及行刑。
最终,主要涉案人员於铁路边枪决。
如果放在以前,皇帝想要杀某个人,不过一句话的事。
虽然这样做非常爽快,想杀谁就杀谁,但却有一个很大的缺陷。
那就是没有规则,或者说破坏了规则。
这样做,对於皇帝来说很爽快,但对於天下来说,却不一定。
皇帝圣明,那倒还好。
可就怕皇帝昏庸,又或者皇帝碌碌无为。
一个昏庸的皇帝所造成的破坏,可能要好几个圣明的皇帝才能补回来。
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矩可不行。
就算是皇帝,也要用规矩约束。
儒家一直用天人感应来约束皇权,这种办法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有一种进步的思想在里面,可却没有一定的根据。
孙杰登基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建立规则,让天下之人,都在规则之中做事。
设立了院,大律院。
院,以审理案件为主,大律院以制定法律修订法律为主。
孙杰规定,无论何时,不得无故lAn用私刑,更不可因一人之喜好而杀人。
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理可依。
即便是皇帝,也不能因为自己喜好而杀人。
若是真的犯法,由院审理判决,由专门的部门行刑。
换言之,孙杰是将现代的那套规则搬了过来。
同时,也废除了连坐,诛九族,诛三族,瓜蔓抄,凌迟,腰斩等酷刑。
犯法,必揪。
守法,无事。
依法治国,依理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