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征兰笑过之后,屋里的气氛松快了些。
顾璟这才开口道:“我见你用过午饭回来便闷闷不乐的,可是李逾他欺负你了?”
姚征兰愣了一下,忙道:“没有,郡王他……很随和。他说我不似旁人对他曲意逢迎,所以想和我交好。可是,我与我哥哥虽然容貌相似,脾气性情乃至声音却是不一样的。若是不熟的,或许还能糊弄过去,可若是熟的,到时候我哥哥醒来,我与他各归其位,怎能不被发现是换了个人?我就怕届时郡王觉着被人欺瞒戏弄了,迁怒于我哥哥。”
顾璟想起李逾对他说中意姚征兰,再看姚征兰现在这忧心忡忡的模样,心中不免暗暗一叹:既喜欢,何不坦诚一些呢?
“能否告诉我,为何初见菱月的尸首,你便会想到她被人摘了耳坠?难道她就不能刚好那天忘了戴耳坠么?”顾璟问道。
姚征兰道:“顾大人可知何为癖?”
“癖?”顾璟微露疑惑之态。
“癖,乃嗜好之病。一个人若是有了癖,便似得了一种难以治愈的病,只要细心观察,总会被人发觉。若说哪家夫人小姐,首饰匣里有十几对耳环,那并不能证明她癖好耳环,因为她可能有更多的钗环项链戒指等物。
“可是菱月不过是个侍女,在手中银钱有限的情况下,她选择买耳坠耳环而不是买旁的首饰,而且保存了那么多对,显而易见她在所有的首饰中最嗜耳环。
“既然嗜好耳环,那么,她就算忘了吃饭,也不可能在梳妆的时候忘了给自己戴上耳环。鉴于这一点,我才在看见她的首饰匣之后,推断她可能被人摘去了耳环。”
“每个人都有这种癖好吗?你的癖好是什么?”顾璟想了想,自己似乎从来没有特别喜欢某样东西的感觉,遂问姚征兰。
问完才觉不妥,他解释道:“纯属好奇。”
姚征兰笑了笑,道:“据我所知,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癖好的。也有人说,只有多情之人才会有癖好,因为多情,才会把情转移到物或事上去。我也没有嗜物之癖,若说事么,倒是有一件事,无论何时,只要得空我都愿意去做的,那便是放马平原。小时候在太原府的时候,最开心的事便是跟着大舅舅表哥他们一起去空旷的平原上策马比赛了。我大舅舅还说,若我是个男儿身,说不定能做个斥候。”
顾璟虽不笑,但目色明朗,看着她道:“你若是个男儿身,做这审狱断案的推官也是很不错的。”
听出他话语中赞赏之意,姚征兰有些脸红道:“雕虫小技,不足挂齿。”
稍事休息后,顾璟开始阅卷,姚征兰去牢里提审卓永生。
能想出从外头反闩门栓伪造自杀现场的,自然不是那不知变通的人。再加上案发前他曾有在地下赌坊一口气输掉八百两银子的经历,人证物证俱在,他却解释不清这八百两银子的来历。是故姚征兰不过跟他讲了下律令中对于凶案主谋与从犯的不同量刑,他便如竹筒倒豆子一般一股脑儿地全招了。
“顾大人,卓永生招了,是他表姐何氏指使他勾引杜氏的婢女菱月,叫她到了马场之后趁乱将配种前母马的尿液涂在杜氏的马靴上。”姚征兰回到阅卷房,向顾璟禀递上卓永生按了指印的口供。
顾璟见了,令小吏去知会萧旷即刻去忠信伯府拿人。
“顾大人,我在想,即便是杜夫人的靴子被涂了母马尿液能吸引公马,但也不至于让公马发狂吧?当时球场上那么多马,为何独独是安康长公主驸马的马发了狂呢?”事关皇室,姚征兰也知道把话说得委婉些了。
顾璟道:“这个我亦有考虑,待审过何氏之后再议。”
然而萧旷却并未能将何氏活着带来。
待到萧旷赶到忠信伯府时,何氏已经自尽。此番是真的自尽,先是上吊,被丫鬟发现救下来后,又趁人不备拿簪子扎了自己的脖子。
顾璟与姚征兰两个人站在验尸房里看着何氏的尸体沉默。
良久,姚征兰道:“看来她背后的那个人她实在是惹不起,所以宁愿一死让自己永远地闭上嘴,也不愿告诉我们一字半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