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大母神的谈话结束之后,爱丽丝只觉脑子晕晕的。
她是个佣兵,实在不擅长思考这些过于形而上的东西。在与大母神的谈话之中,她只明确了一点:
大母神认为她将会是唤醒瑟西里安、颠覆光明神信仰的关键。
在爱丽丝看来,这可真是太过于高看她了,她不知自己究竟有何德何能,被这位远古神明寄予厚望。不过她对此倒也没什么压力,毕竟这件事已经超出了正常人能想象的范畴,爱丽丝对此毫无实感,自然也就更谈不上有压力了。
真要说让她有压力的东西,还得是她手里那装着珠冠的盒子。这东西如今已经到了她的手上,须得完完整整地带到西菲利克斯,一点也不能弄坏。按说这东西是要让人戴在头上的,总不至于太脆弱。但爱丽丝看着那细细的金丝,可不敢赌这一把。
雷切尔伯爵似乎无意将她囚禁于此,爱丽丝离开大母神与奥莉薇的会客室之后,就有女仆来告诉她,一会儿会有马车过来,把她送回雷切尔大宅前面,届时她可以自由离去。只不过为了不暴露这里的位置,上车之前她需要在眼睛蒙上黑布。爱丽丝琢磨着雷切尔伯爵既然将她带到这儿来,没有收缴她的武器,还任由她拿走了奥莉薇的珠冠,大概也不至于非要在这时候为难她,于是她听从安排眼睛蒙着黑布上了马车。
在马车上坐好,爱丽丝解开眼睛上的蒙布,这才发现车上居然还有另外一个人——雷切尔伯爵此时就坐在她对面,向她一点头。
尴尬,这真是无与伦比的尴尬。
上次跟雷切尔伯爵见面的时候,爱丽丝用拙劣的技巧勾引他,还把刀架在他脖子上,差点割断他的喉管,这件事还没过去几天,她就听了一大堆雷切尔伯爵年轻时的糟糕故事,还没等消化完,现在她居然跟他坐在同一辆马车上。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爱丽丝都不想跟眼前这个男人有一丁点瓜葛,她往外挪了挪,紧贴着车壁,只想要尽量离他远一点。
雷切尔伯爵从十几岁的时候起就一直被女性追捧,这会儿见爱丽丝视他如蛇蝎,倒也不以为忤,只觉得有趣,反而刻意搭话:
“你和我的主人已经谈完,现在,只剩下你我之间的事了。”
爱丽丝警惕地瞥了他一眼:
“我和您大概没什么可说的。”
“怎么会没话说,至少到目前为止,你还是特级佣兵。而且,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你之前劫持了我。按照博恩的法律,平民劫持贵族,至少要判三十年以上的□□,就算判处绞刑,也是理所应当,任何人都不会感觉奇怪。”
哦,对,真糟糕。
伯爵在博恩拥有执法权,考虑到之前她确实劫持了他,他确实可以把她直接丢在牢房里发霉,直到她烂在里面为止。就算伯爵大发慈悲赦免她的罪过,他身为佣兵公会的主人,只要稍微动动手指,就能让她的日子变得非常难过。无论如何,这位精神不是很正常的狂信徒伯爵实在不是好惹的,至少在她安全抵达西菲利克斯、女公爵履行诺言,正式封她为骑士之前,她实在不应该得罪他。
或者更现实一点,或许她应该想办法讨好他一下。
罗姆师父曾经对着她谆谆教诲,佣兵不需要有节操。一切以眼前现实利益为准。爱丽丝想象得到,如果是罗姆师父遇到这样的难题,他绝对会立即滑跪,向伯爵献上人类历史上能找到的最诚挚的道歉,然后把世上所有的肉麻话都从头到尾说上一遍,直到伯爵答应不再追究。
但一想到这位伯爵道貌岸然的外表下隐藏着那么一个变态……爱丽丝感觉试图去讨好他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她还太年轻,无论她的师父怎么说,朴素的正义感还尚未从她心头完全褪去,要让她立即变成一个像罗姆那样心黑手狠脸皮厚的油滑佣兵,着实有点难度。
她既不想再得罪伯爵,又不愿意出言讨好,这会儿也只好装傻了。嘴角上扬挤出一个难看的傻笑:
“嘿嘿。”
雷切尔伯爵这辈子还没见人在他面前这么笑过,有点痛苦地捂住了眼睛。
“算了,说正事吧。我不知道女公爵答应了你什么,或许你想要直接脱离公会。不过我可以明白告诉你,如果你打算就这么离开,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爱丽丝也知道,佣兵公会现存的特级佣兵人数不够。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之前也没这么容易当上特级佣兵。现在再装傻大概也没用,爱丽丝在跳车逃跑和跟伯爵谈谈之间抉择了一下,还是决定不要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