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比武大会之中的斗剑比赛,是观众们最为期待的项目。
射箭比赛虽然也挺紧张,不过为安全起见,场地与观众之间距离稍远,观众很难看清箭到底落在什么位置,只能通过计分板的变化了解比赛的情况。斗剑比赛则不同,不需要太大场地,又仅仅局限于两人之间,观众可以很清楚地近距离看到两人的动作,前排的观众连骑士们的表情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比第三场的马上比武还要激动人心。
斗剑比赛一共要进行三日,四十五名骑士将被分为二十二对进行比试,胜者才能进入下一回合。等到四轮比赛过后,第三日让最后余下三名选手两两对战,决出最后的胜者。
为了增加斗剑比赛的观赏性,第一轮比试的双方并非由抽签决定,而是由女公爵和其他贵族们一同拟定,尽量将水平相近的对手放在一起。比赛所使用的均为没有开刃、剑尖嵌有小圆球的花剑,剑身沾有加了魔药的红色颜料,可以清楚地判定输赢。赛前双方均要发誓,表明自己与对方并无仇怨,不会临时更换开刃剑,或以其他方式谋害对方。
爱丽丝第一场比赛的对手是一位流浪骑士,看起来大约二十几岁的样子。肯特的对手来自偏远地区,也是一位不满二十岁的青年。众所周知,来自偏远地区的骑士平常的训练量远远不如云霰城堡,平均水平比云霰城堡的精英差很多,这样的安排让肯特大为不满,认为女公爵他们的这种安排是在否定他的能力。
菲洛骑士斥责了他一句:
“别把精神浪费在这里,先赢过这一场再说。”
菲洛骑士因为在所有参加的骑士中最为年长,又有着斗剑高手的名声,得以跳过前两场比赛,直接从第三场开始。他不放心肯特,因此一直陪在肯特的身边。
肯特虽然脾气差了一点,至少还算听话,沉下心来应对对手。那位来自偏远地区的骑士年龄比肯特大两岁,绝非肯特所想的那么好对付,不过肯特虽然剑术不佳,运气倒是不坏,他的对手被自己绊倒,让他轻松赢得了胜利。可肯特却一点不高兴,认为这胜利来得太过轻松,损害了他的名誉。
爱丽丝这边的情况也没什么可多说的,比赛之前,菲洛骑士总结了来自各个城堡的骑士资料,但这几个流浪骑士来参加比赛之前的人生,众人却一无所知。爱丽丝本来打起一百二十分的警惕,然而她对上的这个流浪骑士过于脓包,爱丽丝第一剑就刺中他肩膀,第二剑刺中手腕,第三剑直指他的咽喉,逼得他只能投降,这样的胜利多少让人有点兴致缺缺,不过好在这只是初赛,等到下午,他们要面对的对手肯定会更厉害一点。
看他们比完第一场,菲洛骑士一直不动声色,只是默默地准备着接下来的比赛。经过此前几个月的训练,爱丽丝和肯特都与菲洛骑士混得相当熟,中午吃完了饭,肯特蹭到菲洛骑士身边,跟他说话:
“菲洛老爷子很久没跟人动过手了吧?您会紧张吗?”
菲洛骑士瞥了他一眼:
“我每次拔剑之前都会紧张,这跟多久没跟人动过手无关。”
虽然菲洛骑士自己这么说,可在别人看来,“紧张”之类的词,似乎跟他不怎么搭调——菲洛骑士可是以杀人面不改色而闻名的。
看着肯特似乎不是很理解的表情,菲洛骑士继续说道:
“从前我年轻的时候,剑术比赛时用得可是真家伙,不是这些没开刃的玩意。不过比赛中的死亡率太高,后来就换了练习剑。不过在我看来,真剑和练习剑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差别,使用起来都要有同等程度的觉悟。剑锋劈上对方的要害时总要有自己是在杀人的意识,被人戳中咽喉时也要明白,自己已经死了一次。”
菲洛骑士说起这些时显得非常淡漠,这种平淡的语气之下反而透露出一些真正可怕的东西,让从未真正参加过流血战斗的肯特一哆嗦。爱丽丝在旁边听着,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好像明白了点什么,却又好像没能抓住。
午饭的时间过去,下午对决的名单被贴了出来,有资格继续比赛的骑士一下子少了一半,局势却没显得有多明朗。除去暂时没有参加比赛的菲洛骑士外,女公爵手下参赛的八位骑士全部晋级,此外还有来自较大领地的骑士六人和来自偏远领地的骑士四人,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九位流浪骑士之中,也有四人晋级,看来流浪骑士们的水准也参差不齐,说不准其中就有难以应付的高手。
女公爵手下的骑士水准明显比来自其他领地的骑士高些,为了多给来自偏远领地的骑士一些机会,在第二场比赛中,爱丽丝和肯特的对手都是云霰城堡的老熟人。
上一场比赛已经把水准不够的人筛了出去,现在能出现在这里的人都已经赢了一场,无论强弱总有些可取之处,必须要认真对待。爱丽丝有点担心肯特,比赛之前特意多注意了他一会儿。或许是因为他上一场的胜利来得过于轻松,也或者是菲洛骑士的那些话起了作用,这会儿肯特反而显得更紧绷些。这对他来说不算坏事,爱丽丝稍微放心了点,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对手上。
爱丽丝的对手是住在她隔壁的大嘴巴霍顿。和云霰城堡里许多对爱丽丝有着强烈敌意的骑士比起来,这家伙其实人不算太坏,只是话多到讨厌,能力也比较一般。他站在爱丽丝对面,显得有点战战兢兢。不过爱丽丝怀疑,无论他的对手是谁他都可能会是这副模样,真的很难想象他究竟是怎么赢的上一场。
然而等到当真打起来的时候,霍顿给人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
平常大大咧咧胡说八道的外表之下隐藏着狡狯,这家伙特别擅长偷袭,经常冷不丁改变原本的剑路,让剑锋在各种出人意料的地方出现。或许是因为他认为爱丽丝用惯了重剑,反应能力会比稍弱,才特别选择了这种打法。如果他对爱丽丝的了解更多一些,他就该知道爱丽丝最早用的是轻剑。爱丽丝力气大,年纪又轻,远比他灵活,甚至也远比他擅长偷袭,每一次都能挡下他的突然袭击。
他们俩这一场打得不算太久,至少比爱丽丝以为的要短。她觉得这主要是因为霍顿几次偷袭都被挡回来,开始丧失了信心,这才让她抓住了机会,一举将他击败。在斗剑比赛中击败了大嘴巴霍顿或许算不上什么特别值得一提的成绩,不过能让云霰城堡的骑士们看看她的真实实力,爱丽丝还是挺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