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刚刚跳进步兵车里,一眼就看到了车里还有一个开车的司机。

    那是一个干巴瘦的白人,他穿着“黑鸵鸟”的迷彩服,头上歪戴着钢盔。

    见我突然闯入,这人快速拔出了腰里的手枪。

    可能是我身上这套咖啡色的迷彩服起了作用,这家伙并没有贸然开枪,而是对着我大喊大叫。

    我看了眼他的枪,那是一把科尔特左轮手枪。

    我微微一笑,直接抬枪射击。

    哒哒哒!

    三声枪响之下,车里喊话的那个白人,当场被我打爆了狗头!

    “嘿,垃圾,你的步兵车被我征用了!”

    “什么,你不同意?”

    “哦,好吧,你现在不同意好像也没用了!”

    我嘴里坏坏的说着,低头走过去,伸手将白人的尸体拽到副驾驶上。

    他脑后喷出的鲜血弄脏了车玻璃,我心里那叫一个恶心,连忙用衣袖擦了擦。

    这是很老式的步战车,就像老式的军用吉普车。

    硬塑的方向盘,离合,油门,还有刹车,连换挡的变速杆都是大铁棍的那种。

    我坏坏的笑着,坐到驾驶位上,踩住离合发动了汽车。

    破烂的装甲步兵车一阵轰鸣,外面再次响起了那些佣兵们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叫声。

    “嘿,快看啊,开车的凯奇亚死了!”

    “妈的,那个联盟的佣兵是谁?这小子好猛!”

    “那家伙竟然杀了黑鸵鸟的人,这回佣兵联盟的事闹大了!”

    在雇佣兵们起哄的叫声中,我操控步兵车开始掉头,锈迹斑斑的排气筒里全都是黑烟。

    突然间,一张长满大胡子的脸扑到了车窗前。

    是那个来自乌国的机枪手!

    他用手锤打着步兵车的防弹玻璃,隔着玻璃对我大吼大叫。

    “该死的,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