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知道,日子过不下去可以提离婚,但她没想过,离婚以后孩子的归属问题。
两个孩子,都是她十月怀胎,走了一趟鬼门关,辛辛苦苦生下来的。
并且都是她一手带大的。
从他们呱呱坠地到会走路,会说话,会叫妈妈,她全程参与了他们的成长。
真要让她舍弃其中一个,她哪一个都放不开手。
“那……我必须要和黎志明一直蹉跎下去吗?我才二十来岁,我的人生堪堪走过三分之一,只要一想到往后余生我还要重复这样的日子,我这心啊,揪的生疼生疼。”
徐婉宁能理解张玉玲的处境。
坦白讲,这个年代的女性,思维被禁锢了太久,张玉玲能想到离婚,已经超过很多明明日子不好过,却还要选择认命的女性了。
但现实层面的问题,却又不可不考虑。
“我已经跟家里人商量过了,我大嫂二嫂还有姐姐都支持我离婚,父母的意思是,只要我能接受别人对我的议论,他们就接受我离婚,并且愿意帮我养着大宝小宝,让我好好工作。可,我舍不得大宝,也舍不得小宝。”
“如果离婚的代价,非要让我从两个孩子当中舍弃一个,那我宁可不离婚。大不了以后我不跟黎家人来往就是了。”
话虽如此,但张玉玲知道做起来有多难。
她可以和黎志明吵架,冷战,也可以不理会黎莉,却不能对黎父黎母视而不见,否则一人一口唾沫都能将她淹死。
她也不能不顾及父母的颜面。
所以,不离婚就意味着,她的后半辈子还得忍字当头。
“其实,也不是离不了,只是……”
“只是什么?”
“婉宁你有什么好办法?”
汤婷和张玉玲同时开口询问。
“只要黎家愿意主动放弃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可……大宝小宝毕竟是黎家的孙子,虽然黎志明的父母没有照看过两个孩子,但不代表他愿意将孩子拱手让人。”
“是啊婉宁,这是两个活生生的人,又不是什么物品。黎家怎么可能会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徐婉宁却道:“他们不愿意,是诱惑不够强烈。玉玲姐,你刚才说你大哥是黎志明的顶头上司,只要他担保,黎志明就能升职?”
“对。这个机会十分难得,很多人挤破了脑袋也抢不到。我大哥顶了很大的压力,才一直将这个位置留着。婉宁,你该不会是想……”
“没错,我就是这样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