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一渡河,温特斯立即指挥部队直奔鸢花堡。
他走大路、唱凯歌、旌旗鼓号一应俱全,堂而皇之地行军,丝毫没有掩饰踪迹的欲望。
安德烈的骑队也赶来与他会合。队伍里有步有骑,声势更加浩大。
然而局势并不像他表现的那样乐观。
剑还悬在头顶,系着剑的线随时都会断掉。
战场此刻被迷雾笼罩,能看到得越多,离胜利就越近。
温特斯手上的侦骑已经尽数部署,安德烈的骑队也出动大半。
因为不断夺取军马并集中使用,所以比起新垦地驻屯军,温特斯反而拥有骑兵优势。
除三骑前驱探路之外,其余骑兵都在密切监视白山郡驻屯军的动向。
根据温特斯的筹算,如果敌军回援,他至少能赢得两天的时间差。
首先,白山郡驻屯军返回漫云谷需要一天。
其次,他们没有桥。
毁桥容易造桥难,修桥比造还麻烦,至少能再拖一到两天。
这是一着险棋,因为没人敢担保敌军指挥官究竟会如何决策。
战争是博弈的艺术,温特斯已经落子,接下来轮到对手。
对手如何应对,那是对手的事情,他没法控制。
但战局危如累卵,不行险,赢不成。
“掉头回援?”温特斯在地图板上写写画画,心中默想:“还是咬牙杀向热沃丹?”
手里信息太少,他对白山郡上下情况了解很有限。
罗纳德少校那里,一句话也套不出来。少校压根不开口,他拒绝与叛军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
温特斯只能从公开渠道获取情报。
他知道白山郡驻屯官是一位上校,名叫,仅此而已。
至于对方性情如何、作战风格什么样、资历几许,他一概不知。
就听说盖萨上校似乎很喜欢钱,而且善于敛财。
“盖萨阿多尼斯。”温特斯默念对手的名字,琢磨着:“阿多尼斯?上古语中的意思。似乎是位美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