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满眼皆是畅快,一天一地都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违和到了崇高。
送走那些形形色色的人们,长吁短叹间他想起了小时候,也就六七岁的样子,跟在母亲身后参加这种宴会。
小小的他仰面朝天,看着比他高出许多大人们有说有笑,相谈甚欢。但从他的角度看,那些人的嘴脸是满目的狰狞,笑得越大声,面壁就越抽搐,好似一张极具风味的酱香饼,在褶皱四起的面饼上堆满了丰富的酱料,惹得人直流口水。
可那些人并没有让他为之向往,而是厌恶,他不喜欢笑得很恐怖的人,感觉下一秒就要拽起他的脖子,亮出尖利的牙齿,将他的血喝干,肉吃尽。
所以他总喜欢跑去没人的角落里把玩揣在兜里的钢铁侠,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玩的,但总比跟人点头哈腰的强。
那时他便很佩服谭柯,明明与他一般年纪,却比他成熟很多。脸上少了许多孩子的稚气,反而多了不合时宜的老练。穿着量身定做的小礼服,跟在父亲身后,父亲颔首,他颔首,父亲微笑他微笑,他好似在走一场没有观众的表演,亮堂堂的大厅,小小的他。
看着谭柯那副看不出情绪的样子,小邵牧原总会贴着他的脸问,“谭柯,你很喜欢做跟屁虫吗?”
谭柯伸手把他扯开,那双单纯又有神的眼睛晃得他睁不开眼,“不喜欢…”眼睑低垂,睫毛颤动,他说,“不喜欢又怎样?”
“不喜欢你可以跟他一样。”邵牧原伸出肉嘟嘟的手指,一脸认真地指了指在不远处吃糕点吃得满脸残食的程澄。
顺着那根手指看过去,他叹了一口气,回身,“我跟他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玩你的钢铁侠,少烦我!”
谭柯生气了,邵牧原只是撇撇嘴,一颠一颠地跑到程澄身边,问程澄什么糕点好吃,他也要吃。程澄会非常热心地推荐,并细致地描述每种口味的不同。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一双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板的声音,清脆又节奏感十足,一句“邵总”将他拉回现实,看着满目灯火阑珊,恍惚之间,转身之际,又瞧到了那身姿妖娆之人。
君城萧迈着淑雅的步子,捏着一支红酒杯走来,脸颊泛红,看不出是胭脂水粉还是情之所起。
往后退了一步,他颔首,以示礼貌。
“没想到邵总也参加这种慈善晚宴。”暗夜里飘荡着轻柔的声音,穿透空气,传入耳中。
脸上的表情没什么起伏,只是淡淡开口,“我为什么不会参加?”
“高风亮节的人也会委身跟人做表面功夫?”
嘴角添了一抹冷笑,杯中酒被晃动起来,好似一簇浅浪,“君小姐看错人了,我可不是什么高风亮节的君子,顶多…”他举起酒杯,“算个满身铜臭味的商人罢了。”
“正是因为邵总这种明目张胆的自嘲,让我总是放不下你,你怎么就看不上我呢?”一杯酒饮尽,她有些微醺,脸上红扑扑的,催人生欲。
邵牧原转头看她,定睛许久,杯中酒安静地躺着,风也不再吹起,只有空气中潮湿的水汽。
“君小姐又喝多了,公众场合还是小心为好。”语气里多的是生硬的戾气,未有半分怜爱之情。
关于男女之间,可以有两种方式来形容,一个是爱情,一个是情爱。爱情难得,情爱易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