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尺典吧>都市小说>萌系大陆 > 二七九 斯坦索姆最后的夜晚(中)
    “我一定会成为元帅的!走着瞧!”

    “哈!你成为元帅?别开玩笑了……”

    “你……你敢嘲笑我?!你这个肌肉脑袋的大块头!”

    “你才是!一辈子都只是个普通步兵的傻蛋!”

    当循声来到旅店门口的时候,高和一眼就看见了正各自端着硕大的木制啤酒杯,彼此争吵的两人。

    从装束来看,其中块头比较大的那个身穿着普通平民的便服,另外一个则是让高和感觉颇为亲切,人类联盟使用了许久的制式卫兵套装“君王板甲套装”,身上的战袍则还是洛丽塔王国的双头鹰图样。

    不过看样子,反而是大块头的那一个,在和对方的争吵之中已经占据了上风,看他的样子,恐怕用一条胳膊就能将身穿沉重铠甲的步兵揪起来丢到旅店门外去。

    因为激烈的争吵,两人手里的木制酒杯里都有不少啤酒和泡沫洒出来,飞溅得到处都是,而且,因为这样的争吵,也已经有不少人因为好奇而驻足观看,就连旅店老板,如今也很为难地在一旁搓着手,想要想办法劝阻这两个家伙。

    “什么啊……还以为是龙大小姐惹出的是非。”

    因为这样的理由才循声过来的高和稍微有些失望,因为担心殃及池鱼,又注意到这座写作旅馆读作酒馆的店铺当中并没有龙大小姐的身影,他本来已经打算马上闪人。

    只是,当争吵中的两人当中,那个块头巨大的大个子男性偶尔错过脸来时,看到了他面容的高和,却不由得微微一怔。

    “好面熟……这家伙……在哪里见过呢?”

    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这张脸在记忆之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高和这种平时记得住人脸就记不住名字,记得住名字就记不住人脸的家伙,是绝对不会因此而出现犹豫的状况的。

    而当他将目光望向大块头的头顶那一刻,他马上就找到了这种熟悉感的来源。

    格里芬?斯托曼?

    虽说放在平时,说不定高和根本不会记住这样一个在低等级时所认识的npc,可是,当初的死亡矿井大事件当中,他和这位时任雾雨平原人民军领袖的大个子,可是打了不少交道。

    不管是到光源城帮忙求援,还是替红魔山的图书馆馆长通知他过去充当人体模特,在这过程中,高和倒是对这个颇为爽朗的大个子记忆尤深……

    嗯,说白了,他大概也仅仅是在嫉妒这家伙会被那个红魔山图书馆的馆长少女如此看重的事情也说不定。

    抛开过去的事情不提,在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高和可是用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这究竟是什么情况。

    时空裂隙不仅仅将高和他们带到了过去的时空,同样的,他们也可能在过去的时空之中,碰到可能在那个过去的时间地点,出现在这座斯坦索姆之中的人们。

    格林芬?斯托曼,这位在未来已经成为一名出色人民军领袖的士兵,在高和所知道的过去之中,自然不可能死在这场斯坦索姆大屠杀之中,只不过……看着这家伙有些喝高的模样,高和果然还是很在意。

    而下一刻,当另外一个软软糯糯,天真烂漫的可爱萝莉声音传来的时候,高和终于无法保持淡定了。

    “叔叔……可不可以不要吵架了?帕米拉的爸爸很累,他还在楼上睡觉……”

    那是……帕米拉?!

    高和怔怔地望着从二楼的楼梯上小心翼翼探出头来,怀里还抱着小熊布偶的小萝莉——现在的小家伙看上去,几乎和高和在之前不久才刚刚分别的那名小小的亡灵别无二致,只不过,现在的小家伙,粉嘟嘟的小脸上红彤彤的充满了朝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