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幸,林清晩穿书了。
她穿进了一本修真文里,成为了对男主爱而不得的小师妹。
小师妹本性骄纵可是却十分爱护男主,这种爱是病态的。
对于男主爱的女人,小师妹欲杀之而后快,对于男主的敌人,她亦是恨不能千刀万剐。
于是乎,这个恶毒的傻姑娘就开始了对大反派奚玄良的作死之路。
谁叫奚玄良挡了凌息尘的道呢?
对于小师妹来说,这个世界她只允许凌息尘成为世界的最强,剑道第一。
若有人与凌息尘做对,抢了他的东西,那就必须死。
所以最后,小师妹成功领了盒饭。
被奚玄良抽去仙髓,被随手丢给魔兵肆意欺压凌辱,被他挖了双眼割了头颅送给凌息尘,甚至把记录了她被人压在身下为所欲为的珠子也一并赠给了各仙门。
一时间,身败名裂,“美名远扬”,流传千古。
杀鸡儆猴都不带他这样的……变态且疯魔。
说实话,刚穿进来的时候,林清晩还不觉得自己会落到这个地步,抱着侥幸,她觉得自己还不至于那么作死。
直到她听见了一道声音。
那个声音告诉她,若想活下来,就必须完成三个任务。
第一,以喜欢之名拼死保护男主凌息尘。
第二,不得脱离原主人设,脱离十次则任务失败。
第三,让魔族败给仙门,让世界归于和平。
她觉得……这还不如让她去死。
这跟让她杀了奚玄良有什么区别???
原主本就是一路为了杀奚玄良而作死到底,她明知如此还专往陷阱里边跳?
这任务是逼着她走完原着剧情啊!
林清晩冷笑两声,简直生无可恋。
还让奚玄良败给凌息尘?
原着中,奚玄良就是个宁死不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