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荷倒不觉得自己对人心了解多少。
毕竟人心这东西,经不起考验,而且非常善变。
她不过是在后世见多了各种套路。
举一反三,在这个世界做生意的话,可以如鱼得水。
已经决定在这个世界当一个能够改变整个商业生态的商人,这思维自然也要转变才行。
别人看不到的商机,在林小荷看来,这个世界的商业简直就是个笑话。
随便弄点东西出来,都会变成一个新的行业。
重生了一次,不改变点世界,都不好意思说自己穿越过,重生过。
林小荷的理想很简单,衣食无忧,不用像前世那般忙碌,有个心爱的人陪着自己变老,顺道着把世界改的更加顺心,就更好了。
过了午时三刻没有多会,喇叭就已经响了起来,鼓乐队,仪仗队进了村子。
任晨晓一身喜服,骑在高头大马之上,倒也算得上是一表人才。
这个年头新郎官的喜服可不是后世那种状元袍,还是比较偏向朴素的。
林堂难得从学堂出来看热闹,终究还是少年的天性。
然而这个新郎官,却是让他有些惊讶。
竟然是任晨晓!
任晨晓家庭条件不怎么好,但是在学堂读书也是非常的认真,学问不错。
只不过这个人有些孤僻,平日里跟林堂还算是有些来往,但交情不深。
早就听说王大丫的新郎官是何平那个人渣,没想到来接亲的竟然任晨晓,这是什么情况?
只不过这个时候,他也不能跑上前去搭话,怕误了人家迎亲的时辰。
林小荷跟柳玉儿几个小姐妹站在一块大石头上,手里拿着花生爆米花之类的小吃食,对着新郎官品头论足。
“小荷,没想到啊,这王大丫的相公,竟然也算得上一表人才。
就是这衣服也太丑了。
话说回来,你给王大丫设计的那一套,把新郎的风头都给压的死死的。
以后我要是成亲,一定让新郎也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这个太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