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麽…甚麽事呀?」我不知自己昏睡了多久,立时看看房中的挂钟,那时才为凌晨四时,Omar、小良和阿丽都跟我一样,睡眼惺忪的坐着,神态惊慌又浑噩。只是不见了国强….
我的天!那缠绕我一整天的不祥之兆竟应验了!
乍看之下,国强昏倒在近房间大门位置,他口部淌着血,而一名穿着灰sE上衣的工作人员正为他检查着,端详着。
还Ga0不懂发生了甚麽事来,又一声音说着:「你叫甚麽名字,请拿出你的身份证来。」那是警员先为我们核实身份。
「我叫陈大铭。」我将身份证拿出来,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手一直在抖着:「警察先生,究竟发生甚麽事来?」
另一名便装警员走过来,解释:「我是重案组h探长,编号AD15468。现在你们正处於凶案现场。Si者为胡国强,今早被清洁工发现他倒卧在房间地上,当时他已断了气,现在搜证专家正在作进一步搜证。你们都身在案发现场,可知道任何案情吗?」
「怎麽可能的?」小良皱起眼眉纹。
「国强…他…他Si了?」阿丽脸sE一白。
一刻,阿丽都尖叫、狂搥着沙发,叫得Si去活来,好不容易,过了两分钟,心情才得稍稍平伏。
「我再重申一次,现时事件仍在调查中,请你们都跟我们合作。」h探长又问道:「你们昨晚在这里发生了甚麽事?」
「昨天我们一夥儿登高去,大家都很兴认识到新朋友,行程亦很兴高采烈,然後到了晚上八时许,便带着余兴来到这儿来唱歌消遣。」Omar先道。
「之後呢?何解你们又昏过去了?」
「因为我们昨晚服过了….」我想将服上之事实和盘托出,但Omar凌厉的眼神盯着了我,令我生畏了。
h探长见我yu言又止,於是又针对X的说:「请你们合作,要知道这宗为一宗谋杀案,事情非常严重;我在此必须提醒你们: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31条,作假证供是刑事罪行;另妨碍司法公正为可公诉罪行,同样可判处监禁刑期的。」
「不是嘛…不好吧..」阿丽双手掩着脸吐着,此刻,她被「刑事」一词弄得失去方寸了。
「由我来说吧!」小良一鼓的大声说:「我们昨晚喝过酒,服过了K仔,在药效发作下,便使得不在清醒状态了。其实,我只知道当时国强在外边返过来,然後便跟Omar吵着了。」此刻,这粗声的小良又跟数小时前斯斯文文的他不同了。
但说实在的,小良所说的,都是事实来,我都曾在迷糊间,听到国强跟Omar吵着。
这句话显然对Omar不利,於是Omar拍着几子,跳了起来:「你这话算是甚麽意思啊!」
「别着急,一会儿我们会替你们逐一落口供的,你们只要将自己知道的事情说出来,便可以了。」h探长道。
经过一晚狂欢後,现在传来这个噩耗,落差实在太多了,就此,大家的意志都得给消磨,JiNg神绷紧,注意力都开始不济了,就在纳闷之际,大家都竟不知道有一个人物已走了进来卡拉OK房。
那人说:「不好意思,我是他们的朋友,昨天早上都曾跟他们一块儿登高的,现在可以进来协助一下查案吗?」
那人便是阿星了!
h探长衡量过阿星对案件的特殊X,并凭着其丰富的阅历而得来的直觉,便对阿星信任过来–尽管那是有点武断,但世事就是如此–他点头示意,并吩咐下属破例为阿星登记。
这个阿星真是奇人来,现在这样一个烂摊子,他还赶着过来g麽?
阿星坐在我旁,我不顾之前对阿星作的恶作剧,y着头皮,先低声的问阿星:「你是怎样找到这儿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