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对英国人就像咖啡馆对法国人,茶馆对中国人,都是必不可少的。
每当夜幕低垂,上班族拖着沉重的步伐,走进一个个闪烁着霓虹的酒吧。这些酒吧有的绅士,有的运动,有的变装,有的只向同性恋开放,黑夜给了形形色色的人各种掩护,客人们都脱下了白天伪装一样的正装,变回了自己的本来面目,看起来光怪陆离,没有哪一个是适合小孩子进去玩的。
酒吧不是夜店,没有震耳欲聋的音乐,也没有摇头跳舞的男女,这是一个社交场合。很多酒吧是了解当地文化的重要场所,墙上挂的画,精致的饰品,或多或少都和当地文化有关,犹如当地的小型博物馆。
有的地方甚至是作家常去的,莎士比亚就是酒馆的常客,并且还是一边喝酒一边写作。
酒吧也不是只卖酒的,也有提供给女士喝的不含酒精的饮料,三把扫帚的黄油啤酒酒精含量就很低。
在酒吧里阶级的差异会降低,马尔福少爷也要和穷鬼韦斯莱在三把扫帚平起平坐,即使使用包间,里面的环境也好不到哪里去。酒吧的魅力之处就在于平时很严肃的人也会在这里变得不那么拘谨,大家可以愉快地聊天。
但是破釜酒吧前老板把它经营成了鬼鬼祟祟的人出没的地方,昏暗、肮脏而且有很多老年人,甚至还有人还把酒吧当成了吸烟室,很多酒吧都是禁烟的,想抽烟要到酒吧后面去。
汉娜接手经营后这个破釜酒吧有了很大的改变,那张脏兮兮的长桌没有了,取而代之的围着一圈的红色的卡座沙发,以及圆形木桌组成的小桌子,墙壁还是保留了原来的红砖,上面挂着很多巧克力蛙画片。
大厅中央有一片空地,大家可以随着喇叭花形状的留声机里放出的节奏轻快的音乐跳舞或者聊天。
这里的照明也好多了,有很多绿色的萤火虫在灯罩里飞舞,和赫夫帕夫休息室差不多,吧台用蓝色的玻璃砖砌成了网格形状,看起来就像是鱼鳞似的。
霍格沃滋的四院颜色在这里聚齐了,而且一点都不显得杂乱,在这里出入的有不少是魔法部的办事人员,看起来像是一个适合小孩子出现的场所了。
汉娜和老汤姆一样为客人提供食宿,赫夫帕夫一向擅长烹饪美食,熬的很稠的肉汤淋在土豆泥上,配上小餐包和火焰威士忌能让在寒风中吹了很久的人快速回暖。
为他们端上食物的服务员是长得很像阿不思邓布利多的阿不福思邓布利多,即便他的脾气很不好,大家还是愿意热情地和阿不福思打招呼,并怂恿他带上和他哥哥一样的半月形眼镜。
但是即便此刻大家都笑得很开心,气氛融洽又热闹也没法阻止波莫娜的心情郁闷,她就像嚼蜡一样吃着盘子里的食物。
西弗勒斯默不作声地喝着火焰威士忌,好像在想自己的心事。
西方有童话,东方也有童话,刚才张涛就跟他们讲了一个东方的童话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调皮捣蛋又热爱画画的孩子,他的名字叫马良。
他的父亲和母亲早早就过世了,靠他自己打柴割草为生。有一天他路过一个学馆门口,看见县令拿着一支笔在画画,就情不自禁地走了进去,对师爷说:“我很想学画,能借给我一支笔吗?”师爷瞪了他一眼,骂道“穷娃子也想拿笔,还想学画?做梦啦!”说完就把马良撵出了大门。
马良是个有志气的孩子,从此以后他下决心学画,每天用心苦练,他到山上打柴是就折一根树枝,在沙地上学着描飞鸟,到河边割草时,就用草蘸着河水,学着描游鱼,晚上回到家里,拿了一块木炭,在窑洞的墙壁上又把白天描绘的东西一件一件再画一遍。
就这样一年又一年地过去,马良学画从没有间断过,他的窑洞四壁画上叠着画,他进步得也很快,画的鸟除了不会叫喝真鸟差不多,鱼就差在水里游了。
他在村口画了一只小母鸡,村口上空就成天有老鹰打转,他在后山画了一只黑毛狼,吓得牛羊不敢在后山吃草。但是马良还是没有一支笔,他多么希望自己能有一支笔啊。
有一个晚上,马良正躺在窑洞里,因为他整天干活、学画已经很疲倦了,一躺下就迷迷糊糊得睡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窑洞里亮起了一阵五彩的光芒,来了个白胡子的老人,把一支笔送给他。
“这是一支神笔,要好好用它。”
马良接过了那只笔,高兴得蹦了起来,结果这一下他醒了过来,原来一切都是一场梦。
他揉揉眼睛,打算起来继续干活,发现手里正拿着那只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