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口粗细的竹子倒伏过来,洛小枫手里的血焰神刀只是轻轻一挑,竹子就碎裂成碎片。
洛小枫蹲下去,很认真地挑选了一块,然后用血焰神刀把它削成了一把短剑……
陈家庄虽废弃了,但那些鳞次栉比的房屋依然还在。
洛小枫找了一间比较隐蔽的小屋,在刻苦地练剑。
剑是竹子削成的,比普通的剑要短一些,长约两尺六寸。
洛小枫虽出生于花都城的洛门,但他的老爹洛玉城却经常将他送到野兽横行的洛门后山去磨练。洛玉城虽是洛门门主,但对儿子洛小枫并不溺爱!童年的经历,不但铸就了他钢铁般的意志,而且使他练就了一身对敌的好本领。那时候,他的敌人是各种各样的野兽!洛门后山虽小,但豺狼虎豹却经常出没。尽管没有灵兽和神兽,但那些凶猛的豺狼虎豹,却也不是一般人所能对付的。一般人对付不了的猛兽,却都成了洛小枫的猎物!他小小年纪,身上就有了二十多处伤疤!这就是成功的代价!有好多次,他都差点送了小命,但最后,他都顽强地活了下来!他虽然没有师傅,但他身手敏捷,奇招频出!所以,在洛门,洛小枫的灵力修为虽然长时期得不到突破,但他的身体韧性以及反映的灵敏度都是非常不错的!其实,生活就是人们最好的老师,只可惜,懂得这道理的人却不多!
深冬!
水瘦山寒。
凛冽的寒风刮了一上午,下午时,风停了,彤云密布的天空中纷纷扬扬地飘下了鹅毛大雪。大雪越下越大,瞬间便盖满了大地。
九百里天碎山,一片银装素裹!
公蝶花正在烫酒。
宽敞明亮的大厅里,公能懒洋洋地斜躺在兽皮交椅上。半个月了,他的灵识还是探寻不到洛小枫的任何信息。这个人仿佛一下子从人间消失了一般。公能一颗警惕的心慢慢放了下来。他认为,洛小枫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再踏进天碎宫一步。公能早就吩咐下去,天碎宫上下,一旦发现一个十来岁的少年,就格杀勿论!他和公蝶花,已将天碎宫布置得如同铜墙铁壁一般,就算一个鸟儿飞进来,也休想逃过他的眼线。
公蝶花在殷勤地替公能斟酒,凝视着情郎那英俊的脸庞,她觉得为他做任何事都是值得的。为了公能,他不惜害死了她的养父公酒。为了公能,他不惜背叛他的丈夫陈显。她要不择手段地讨公能的欢心。
对公蝶花所做的一切,公能并不十分领情,他对公蝶花永远都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模样。
公蝶花却发疯地爱上了公能,她看到他第一眼时,就爱上他了。甚至在她和陈显的洞房花烛夜,她都要跑出去,和公能幽会缠绵!
公能喝了一小口酒,轻轻地合上了眼睛,突然淡淡道:“天碎宫还有没有人不服气?”
公蝶花媚眼如丝:“整个天碎宫都是你的了,过一阵子,你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做天碎宫的宫主了。”
公能缓缓地睁开眼睛,花一般的脸颊上慢慢现出了红晕,他微笑道:“我是宫主,你就是天碎宫的皇后了!”
公蝶花“嘤咛”一声倒进公能的怀里,巨大的幸福一下子就把她击倒了!
公能忽然重重地推开了公蝶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