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夜的奔霄第三次推开王爷书房的门,迎仙楼来的伙计抱着食盒依然跪在角落里,从简氏酒楼派人提回来的食盒也孤零零放在一旁,让人一时摸不准王爷究竟打算做些什么。
两天前简家开业宴后回军营领的结结实实的十军棍还在背上发痛,奔霄沉稳许多,见王爷仍伏案疾书,便又退了出去。
许久,楚斐落下最后一笔,将信笺以蜡封好,放在桌案一角等之后奔霄进来收拾,按按眉心,沉声道,“今日是什么?”
迎仙楼的伙计惊喜抬头,弓着背凑到近前,将食盒放上桌案打开,殷勤介绍道,“王爷,这是我们小姐做的新品,红玉缠丝羹,这会子喝正适合入口。”
楚斐端坐着冷冷打量着伙计,伙计在他的注视下后背一层层冒着冷汗,强笑道,“王、王爷?”
奔霄听见声音进门,一眼看到主子脸上不愉神色,接过伙计手中碗勺,呈于楚斐面前,“主子?”
楚斐扫了一眼小碗里奶白汤水,红玉似的血块在其中浮浮沉沉,与半透的粉丝纠缠在一处,名字倒是起得没错。汤面浮着炸至嘭起的豆腐块,几片香芜点缀其中,清淡又不失醇厚的鸭架汤味道扑进他的鼻翼。
这本是他熟悉的味道,但莫名地,看到鸭血的那一刻,楚斐想起了在简氏酒楼吃到的那道毛血旺。
菜色名字起得直白,味道也是横冲直撞,正如做菜的那个厨子。
楚斐皱眉,“拿下去。”
伙计有几分眼色,见势不妙,便急急拆了食盒二层,端着小碗上来,笑道,“小姐吩咐,若是羹汤不合王爷心意,尝尝这道炒饭可好?这炒饭小姐全是按着老爷子的方子做的,说是比在荆州时定然更让王爷满意。”
伙计这话说得讨巧,既顺着王爷心意,又拐弯抹角地提醒了往日情分。奔霄瞥了一眼,碗中粒粒分明的炒饭正是迎仙楼掌勺早年走过大梁各处后留下的招牌菜之一,扬州炒饭。
人说扬州烟花繁华,却少论扬州菜色鲜美,杜老爷子深挖之下,才寻出几味美食来。碗中蛋液微焦,裹着饭粒菜丁,炒饭在晚间吃本有些腻,油腻却被胡瓜菜丁冲淡,更显出鲜味来。
奔霄接过小碗,放在王爷面前,借着动作小心观察王爷脸色。往日在京城时,王爷对杜家菜色里最简单的一味扬州炒饭颇多赞誉,杜景然追着他将迎仙楼分店开到各地,若是什么时候饭食难以下咽,杜家小姐大多都会呈上这一碗饭来为王爷开胃,此法百试不爽。
然而今日却与往日不同。
楚斐垂眼望着那碗炒饭,扯了扯唇角,漠然道,“她才做了几年厨子,能与杜师傅并论?”
伙计准备好的说辞全都被他堵了回去,跪地重重磕头,不知何处触怒了这位挑剔至极的王爷,一时不敢多言。奔霄琢磨半天,提来一旁被冷落许久的食盒,“主子,饭总要吃些的,尝尝这个?”
先前说过作罢后,楚斐两日不曾下山,也不许奔霄去简家,每天都派的是营中小兵下山,临出营前还要换了衣裳,务必不让旁人知晓这是王爷派人来买吃食。王爷只派人去买,却从不点菜,食盒拎回来也不多过问,就好像根本没将此事放在心上。
但对奔霄来说,不点菜让酒楼随意送来食盒却是另一种体验,没有伙计在一旁报出来菜名,这两天开食盒时都好像是在解谜,谜底揭晓之前,心中便已有了期待。
奔霄拆了食盒一看,一碗毫无热气的拌面放在里面,像是预料到王爷用膳的时间不会太早,面条早已拌好,和面条几乎融为一体的鸡肉丝裹着深褐酱料,胡瓜丝细细长长,显出十分优秀的刀工,撒在其中的芝麻豆碎带来别样香味,咸香椒麻之气淡淡飘散,足以引起注意,又不过分突出惹人厌烦。
咽了咽口水,奔霄将碗端起,这才看见碗下还压着一张折好的纸条,他一时目瞪口呆,这、这简小娘子怎么还传起了信来?当食盒是什么鸿素信使不成?
想到这里,奔霄暗骂自己胡思乱想,王爷与简氏酒楼的掌柜,能有什么鸿雁心事、尺素传情?!
“笃笃。”
楚斐久等不至,不耐地敲了敲桌面,奔霄连忙将碗筷为王爷布置好。
奔霄攥着纸条站在一旁,偷偷瞥着王爷动作。乍看过去,王爷落筷与往常一样,优雅端方,是再正经不过的贵族风雅,但熟悉自家主子的奔霄却知道,这么多年来,只有在吃着简家菜色时,王爷的落筷速度才会比往常更慢些。